人类简史 读书笔记
李家翔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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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的大脑也是个庞大的负担。大脑结构脆弱,原本就不利于活动,更别说还得用个巨大的头骨把它装着。而且大脑消耗的能量惊人。对智人来说,大脑只占身体总重约2%~3%,但在身体休息而不活动时,大脑的能量消耗却占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类的大脑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大约只占8%。因为大脑较大,远古人类付出的代价有两种:首先是得花更多时间寻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缩。这就像是政府把国防预算转拨给了教育,人类也把手臂二头肌所需的能量拨给了大脑里的神经元。对于在非洲草原上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策略,事先只能说无人能知。虽然黑猩猩要讲道理绝对讲不赢智人,但它却能直接把智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扯个稀烂。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大脑重量只有2-3%,但是能力消耗在25%上,因此为了保留大脑, 人需要更多的食物, 把身体其他部分的能量给大脑,比如二头肌,所以肌肉萎缩。
人类之所以会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样人类独有的社会问题),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于此。独自一人的母亲,如果还得拖着孩子,就很难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够的食物。所以,想养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员和邻居持续提供协助。要养活一个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于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够形成强大社会关系的种族。此外,由于人类出生的时候尚未发育完全,比起其他动物,也就更能够用教育和社会化的方式加以改变。大多数哺乳动物脱离子宫的时候,就像是已经上釉的陶器出了窑,如果还想再做什么调整,不是刮伤,就是碎裂。然而,人类脱离子宫的时候,却像是从炉里拿出了一团刚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转、拉长,可塑性高到令人叹为观止。正因如此,才会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资本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又或有人好战,有人爱好和平。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信教、各种主义,是基于人的社交技巧决定的,因为抚养小孩,需要合作。
举例来说,高热量食物对人不好,但为什么老是戒不掉?现今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都有肥胖的问题,肥胖症几乎像瘟疫一样蔓延,还很快地将魔爪伸向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不想想采集者祖先的饮食习惯,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们一碰到最甜、最油的食物就难以抵抗。当时他们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高热量的甜食非常罕见,永远供不应求。如果是个3万年前的采集者,想吃甜食只有一种可能来源:熟透的水果。所以,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碰到一棵长满甜美无花果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否则等到附近的狒狒也发现这棵树,可就一颗也吃不到了。于是,这种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食物的直觉本能就这样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就算我们今天可能住在高楼大厦,家家户户的冰箱早就塞满食物,我们的DNA还记得那些在草原上的日子。正因如此,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就吃完一整桶的哈根达斯,可能还配着一大杯可口可乐。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喜欢吃甜食,是因为我们在石器时代,甜食就是食物的特征,见到就是吃掉,否则就会被竞争物种抢夺,这是一种基因决定的偏好。
但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自愿把自己放逐到西伯利亚?对某些部落来说,或许是因为战争、人口压力或自然灾害,迫使他们北移。但向北走也不是全无好处,能取得动物蛋白便是其一。北极的土地到处都是大型而肥美的动物,如驯鹿和长毛象。每只长毛象都能提供大量的鲜肉(而且因为当地温度低,甚至可以将鲜肉冰冻留待日后食用)、美味的脂肪、温暖的毛皮,还有宝贵的象牙。对于松希尔的调查结果发现,长毛象猎人可不是在极地苟延残喘,而是过得意气风发、舒适惬意。随着时间过去,这些部落开枝散叶、不断扩张,继续追逐着长毛象、乳齿象、犀牛和驯鹿。大约在公元前14000年,有些部落就这样从西伯利亚东北来到了阿拉斯加。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发现了一片新世界。不论对于长毛象或对人类来说,阿拉斯加不过就是西伯利亚的自然延伸罢了。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 北迁,并非坏事,有大量动物蛋白。
- 看冰河世纪的时候,的确长毛象长于北极。
小麦的秘诀就在于操纵智人、为其所用。智人这种猿类,原本靠着狩猎和采集过着颇为舒适的生活,直到大约1万年前,才开始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培育小麦。而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全球许多地方的人类都开始种起小麦,从早到晚只忙这件事就已经焦头烂额。种小麦可不容易,照顾起来处处麻烦。第一,小麦不喜欢大小石头,所以智人得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搬出去,搞得腰酸背痛。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所以我们看到男男女女在烈日下整天除草。第三,小麦会得病,所以智人得帮忙驱虫防病。第四,不论是蝗虫还是兔子,都不排斥饱尝一顿小麦大餐,但小麦完全无力抵抗,所以农民又不得不守卫保护。最后,小麦会渴,所以人类得从涌泉或溪流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小麦也会饿,所以智人甚至得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小麦生长的土地。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这个思路很刁专,类似于避孕套促进了女性职业发展和受教育程度提高。
再就人类暴力而言,小麦也没办法提供人身安全。农业时代早期的农民,性格并不见得比过去的采集者温和,甚至还可能更暴力。毕竟现在他们的个人财产变多,而且还需要土地才能耕作。如果被附近的人抢了土地,就可能从温饱的天堂掉进饥饿的地狱,所以在土地这件事上几乎没有妥协的余地。过去,如果采集者的部落遇到比较强的对手,只要撤退搬家就能解决。虽然说有些困难和危险,但至少是个可行的选项。但如果是农民遇到了强敌,撤退就代表着得放弃田地、房屋和存粮。很多时候这几乎就注定了饿死一途。因此,农民常常得死守田地,双方拼个你死我活。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因此小麦是一个风险很高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就人类整体来说,体力和社会权力本来就没有直接关联。我们常看到六十几岁的人控制着二十几岁的人,但后者显然体力要好得多。19世纪中叶亚拉巴马州的蓄奴农庄主人,如果和他种棉花的奴隶大打出手,很可能几秒之内就会被撂倒在地上。另外,要遴选埃及的法老王或天主教的教皇,也不是让大家来打一场。在采集社会里,握有政治主导权的人通常是因为社交技巧最为杰出,而不是身上肌肉最为发达。而在黑道组织里,老大常常也不是最强壮的男人,反而是个老头;他根本不用自己出手,肮脏活只要交给更年轻、体力更好的年轻小伙子就行了。如果有哪个小鬼,以为只要把老大干掉自己就能称王,很可能还没动手就已经被杀。就算是黑猩猩,要坐上首领地位靠的也是稳固的集团,而不是盲目的暴力。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社会权利还是跟社交技巧有关,这跟宗教等都有关系。 和体力没有关系,比如法老、教皇、黑道老大。
阿拉伯帝国也有类似的过程。阿拉伯帝国公元7世纪中叶成立的时候阶层分明,上层是执政的阿拉伯–穆斯林精英,下层被压制的则是埃及人、叙利亚人、伊朗人和柏柏尔人(Berber),都既非阿拉伯人,也非穆斯林。于是,许多帝国的属民慢慢地改信伊斯兰教,讲着阿拉伯语,也接受了混合的帝国文化。旧世代的阿拉伯精英对于这些后起之秀深怀敌意,害怕会因此失去独特的地位和身份。至于归化的人也还不能得意,还需要不断争取在帝国和伊斯兰世界里的平等地位。最后,他们终于成功了。越来越多人将埃及人、叙利亚人、美索不达米亚人都视为“阿拉伯人”。至于阿拉伯人,不管是“纯正”来自阿拉伯还是由埃及和叙利亚新移入的阿拉伯人,也越来越常被非阿拉伯人的穆斯林所统治,特别是伊朗人、土耳其人和柏柏尔人。阿拉伯帝国计划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所创造出的帝国文化深受非阿拉伯人的全心爱戴,即使是原本的帝国早已崩溃,阿拉伯民族也早已失势,帝国文化仍然能不断维持发展、传播不休。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对于阿拉伯人,特别是阿拉伯–穆斯林精英,当时统治者非阿拉伯–穆斯林精英,如埃及人、叙利亚人、伊朗人和柏柏尔人,但是他们开始信教,讲阿拉伯语,最后实际上阿拉伯帝国不复存在,阿拉伯民族失势,但是帝国文化还在维系,并且大家都会认为后面的人,埃及人、叙利亚人、伊朗人和柏柏尔人,也是阿拉伯人。
然而,现代的印度仍然像是大英帝国的孩子。虽然英国人杀害、伤害、迫害了印度人,但也是英国人统一了印度大陆上原本错综复杂而互相交战的王国、公国和部落,建立起共同的民族意识,并形成一个或多或少以单一政治实体来运作的国家。英国人奠定了印度司法系统的基础,创立了印度的行政架构,还建立了对经济整合至关重要的铁路网。西方民主以英国为代表,而印度独立后也是以西方民主制度作为其政府形式。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虽然英国人迫害了印度人,但是英国传播了司法、行政、铁路网给印度。 因此香港问题其实是严重的,殖民地化的影响深远。 因此去殖民化(金一南)是必要的。
无论是在古罗马或是古中国,多数的将领和哲学家都不认为研发新武器是自己的责任。然而,中国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就包括了火药。而就目前所知,火药的发明其实是一场意外,原本的目的是道士想炼出长生不老药来。而从火药后来的发展,就更能看出这种趋势。有人可能会认为,有了这些道教炼丹术士,中国就要称霸全球了。但火药这种全新化合物在中国的主要用途只是鞭炮而已。就算是蒙古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也没有哪个宋朝皇帝急着建立起中世纪的曼哈顿计划,发明某种末日武器来拯救宋朝。一直要到大约15世纪(火药发明大约600年后),大炮才成了亚非大陆上战争的决定性因素。从一开始,火药就有了能够攻城略地的潜力,但为什么要花这么久才付诸军事用途?原因就在于,火药刚发明的时候,不论是皇帝、文人还是商人,都没想到新的军事科技能够救国或是致富。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古代封建王朝,大部分领导者不会把研发新武器是自己的责任,除了秦始皇、康熙这类有着远见卓识的人才会想到。
正因为我们已经太熟悉欧洲这些“探索、征服”的过程,常常忘了这件事其实非常特殊。在这之前,世界上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要这样千里迢迢去征服别人,绝不是什么自然的举动。纵观历史,大多数人类社会光是处理地方冲突、邻里争吵就已经无暇他顾,从来没想过要前往远方探索、征服遥远的国度。绝大多数的大帝国向外侵略只着眼于邻近地区,之所以最后幅员广大,只是因为帝国不断向邻近地区扩张而已。像是古罗马人在公元前350年至公元前300年征服伊特鲁里亚(Etruria,约为现代意大利中西部),目的只是为了保卫古罗马的安全。接着在公元前200年左右征服波河流域(Po Valley,约在意大利北部),目的只是为了保卫伊特鲁里亚。接着,他们又征服了普罗旺斯以保卫波河流域(约公元前120年),征服高卢以保卫普罗旺斯(约公元前50年),最后再征服了不列颠以保卫高卢(约公元50年)。古罗马帝国从罗马延伸到伦敦,总共花了400年。在公元前350年,没有古罗马人会打算直接乘船扬帆征服不列颠。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探索、征服”的过程并非是欧洲人的素养,实际上古罗马帝国从罗马延伸到伦敦,前350年都是在边边角角上打,后50年才想着划船到英国。 因此工业革命才是一个契机,让欧洲人对边边角角的定义延伸了。
如果信用这个概念真是如此美妙,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人想得到?当然,他们其实早就想到了。在所有已知的人类文明中,信用的概念都曾经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至少早在古苏美尔人的时候就已经存在。过去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信用的概念,又或是知不知道如何使用这种概念,而在于当时的人并不相信“明天会更好”,所以并不愿意延展信用。毕竟当时的概念,总觉得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未来顶多就是维持现况,而且可能更糟。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讲,也就是他们认为财富的总量有限,而且还可能萎缩。因此,当时不论是讲到个人、王国还是世界,大家普遍并不相信过了十年会能够生产出更多的财富。商业看起来就像一场零和游戏。开了一家面包店之后,确实可能会取得利润,但一定是因为抢了隔壁面包店的利益。如果威尼斯蓬勃发展,一定是抢了热那亚的资源。如果英国国王钱财滚滚,一定是瘦了法国国王的荷包。整个世界就像是一块大饼,切法各有不同,但总之就只有一个饼,不可能变得更大。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信用的出现是因为产生了具备的社会条件。 在过去,人们并不相信明天会更好,只会不变和变糟糕,那么为什么要产生信用呢?
密西西比泡沫可以说是史上最惨烈的一次金融崩溃。法国王室的金融体系一直没能真正走出这场重大的打击。密西西比公司利用其政治影响力操纵股价、推动购买热潮,结果让法国人民对法国金融系统和国王的金融智慧都失去信心。路易十五越来越难推动各种信贷计划,而这也成为法国海外领土逐渐落入英国手中的主因之一。在当时,英国仍然可以轻松用低利率取得贷款,但法国不仅贷款困难,还得付出高额的利息。为了要处理日益高筑的债台,法国国王只能越借越多,而利率也越借越高。最后来到路易十六,他在祖父驾崩后继位,但在18世纪80年代却发现年度预算有一半都得拿来支付利息,财政已濒临破产。到了1789年,他迫于无奈,不得不召开已经长达一个半世纪未曾召开的三级会议,希望能解决这项危机。就这样,法国大革命揭开了序幕。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法国大革命的开端,是由于密西西比泡沫,法国王室不善于建立有效的信贷市场导致的。
为了投资人利益而发动的战争绝不只这两场而已。事实上,连战争本身都可以像鸦片一样变成商品。1821年,希腊人起身反抗奥斯曼帝国,英国自由和浪漫圈子的人大感同情,甚至像诗人拜伦就亲自前往希腊,与这些反叛分子并肩作战。但就在同时,伦敦金融家看到的是大好商机。他们向反抗军领袖提议,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债券,为希腊反抗筹资。而如果最后希腊独立成功,就要连本带利偿还。于是,民间投资者有的为了利润,有的出于同情,也或者兼而有之,纷纷买入这种债券。至于这种希腊起义债券在伦敦证交所的价格,就随着希腊当地的战情起起伏伏。土耳其慢慢地占了上风,眼看反抗军就要战败,而债券持有人就快输到脱裤了。但就在此时,正因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英国组织起一支国际舰队,在1827年的纳瓦里诺战役一举击溃奥斯曼帝国的主要舰队。从此,受到长达几世纪的征服统治后,希腊终于自由了。只不过,自由的代价就是一大笔巨额债务,这个新成立的国家根本无力偿还。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希腊经济都被欠英国的债务压得喘不过气。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希腊反抗奥斯曼帝国 (土耳其),与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战争债券有关,由于希腊快速了,作为投资人的英国民众,鼓动政府成立国际舰队在1827年击退奥斯曼帝国。
暴力发生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国家制度的制定。纵观历史,大多数的暴力事件是出于家庭之间或社群之间的仇恨。(就算在今天,上述数据也能看出地方犯罪远比国际战争更为致命。)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在早期农业社会里,农民唯一知道的政治组织就是自己的社群,但他们受到的暴力对待层出不穷。109要等到王国和帝国的力量增强之后,人类社会才开始对社群有了约束力,而使暴力程度下降。在中世纪欧洲这种各自独立的王国里,每10万人遭到凶杀的人数约在每年20~40人之间。而近几十年来,国家和市场大权在握,地方社群可以说消失,但暴力发生率也是进一步下降。全球现在每年每10万人遭到凶杀的人数只有大约9人,而且多半是发生在国家权力不彰的地方,像是索马里和哥伦比亚。至于像是欧洲这种权力集中的国家,平均每年每10万人只会有1人死于凶杀命案。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 暴力发生率的下降,是因为有国家制度、警察系统。
- 地方犯罪远比国际战争更为致命。
- 多半是发生在国家权力不彰的地方,像是索马里和哥伦比亚。
让我们以加州为例。加州最初是以金矿起家,但现在的经济重心已经转移到了硅谷和好莱坞。如果今天俄罗斯忽然打算武力进犯加州,派出百万大军登陆旧金山海滩,挥军直入,一切会如何?他们几乎会是一无所得。毕竟,像是硅谷虽然叫硅谷,却没有硅矿。这里的财富重点是点子和想法,也就是那些谷歌工程师,还有好莱坞的编剧、导演和特效人员。俄罗斯的坦克还没开到日落大道,他们早就已经搭机逃到海角天边去了。虽然现在世界上仍然偶尔会发生大规模国际战争(例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但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财富多半属于传统的实质财富。虽然科威特首长也能逃往国外,但油田却是万万跑不了。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战争需要计较收益,加州打下来是没有收益的,因为主要靠硅谷和好莱坞,没有传统资源。
让我们用古代中国农夫和现代香港企业家为例。假设我们这位古代农夫住在没有暖气的小土屋里,旁边就是猪圈;企业家住在拥有各种最新科技的豪宅,窗口就能俯瞰南海的浩瀚海景。直觉上,我们会觉得企业家想必比农民更快乐。然而,快乐是在脑子里决定的,而大脑根本不管土屋或豪宅、猪圈或南海,只管血清素的浓度。所以,农夫盖完了他的土屋之后,大脑神经元分泌血清素,让浓度到达X。而在现代,企业家还完最后一笔豪宅房贷之后,大脑神经元也分泌出差不多数量的血清素,并且也让浓度差不多到达X。对大脑来说,它完全不知道豪宅要比土屋舒适太多,它只知道现在的血清素浓度是X。所以,这位企业家快乐的程度,并不会比那位足以当他高高高高高祖父的农夫来得高。 (Harari and 林俊宏 2014)
对快乐的东西,直接计量到某种血清素浓度的思路很清奇,证明快乐的多少,可以比较了。
附录
参考文献
Harari, Yuval Noah, and 林俊宏. 2014. 人类简史. 1st ed. 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