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读书笔记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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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元璋
蒙古人征服中原后的第四十九年,元天顺帝天历元年(1328)九月十八那天中午,陈二娘收拾好碗筷,喂完鸡鸭,挪着步子,匆匆往地里奔。正是秋播紧张的时候,一时一晌也耽误不得。走到村东头二郎庙旁边,肚子一阵阵疼了起来,这才想起,肚子里还装着个孩子呢!没办法,只好急忙拐进破庙。刚刚迈进庙门,靠着墙壁大口大口喘气的工夫,孩子已经蠢蠢而动了。身不由己地,她顺着墙壁滑下来,刚躺到地上,孩子已经呱呱坠地了。 (张宏杰 2016)
朱元璋出生了,蒙古人征服中原的第四十九年。
我们得重新定义文明与财富的关系。贫穷从来不是好事。“贫困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堕落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衡量的。”([美]查尔斯·威尔伯)贫穷遮蔽了人的眼睛,让他看不到食物以外的东西;贫穷枷锁了人的身体,让他像动物一样不停地被原始欲望折磨。贫穷剥夺了人的力量、尊严和权利,让他在自然、神灵和权力面前自觉软弱,卑躬屈膝。而财富则让人有了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关心自己的内心,关心视野以外的大千世界,思索那些与胃无关的奢侈问题。财富是文明生长的土壤。
财富之后,才有文明诞生的可能,这个观点值得深思。
在乡村社会里,不仅仅有淳朴的人情和田园风光,也有愚昧、野蛮和对权力的盲目顺从。
盲目顺从也体现在黑人底层。
在凤阳乡下这些农民的眼睛里,天圆地方,日升月落,小小的村野四周,景色永远不变。老一辈的生活经验对农民们有着持久的报答力。“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对于外部世界,他们的基本反应是排斥、恐惧和不信任。封闭的生活状态让他们感觉安全、轻松。基于乡村生活经验,洪武皇帝的治国理念中表现出强烈的静态取向。他治理帝国的基本倾向就是把帝国的运转方式固定化,使整个社会倒退到“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虽然取天下依靠的是武力、进取和冒险精神,然而一旦天下安定,朱元璋立刻恢复到农民的保守本性上来。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继承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他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不感兴趣,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在《皇明祖训》里,他把二十多个邻国列为不征之国,以这些邻国“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告诫后代,“切记不可”对其动心思。虽然没有多少财产需要保护,套院墙在农民生活中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物。继秦始皇之后,朱元璋的明朝又一次花费巨大人力、物力来重修长城,以致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长城,基本都是明朝遗物。
- 修长城
- 农民世代传承经验,排斥外界
确实体现在朱元璋的治国方略上。
用黄仁宇的话来说,洪武型财政的特点就是“缺乏眼光,无想象力,一味节省,以农村内的经济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产……不顾投资为来日着想”。“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贫农的一亩三分地思想,是现实的,也是短视的。
第三个影响是强烈的亲族观念。“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农业社会里,血缘关系比任何关系都可靠。成为皇帝的朱元璋对所有人都抱着强烈的猜忌之心,独独对于自己的血亲却无条件地倚重信任。
因此综上所述,朱元璋的童年生活决定了他的治国方略。
像每个农民一样,朱元璋有着强烈的乡土观念。登基之后,他觉得哪个地方也没有老家好,越来越想念淮河南岸的那个小村。“圣心思念帝乡,欲久居凤阳。”凤阳本是贫瘠之地,四周又没有险要可守,从地理位置上讲,绝非建都之所。然而洪武二年,朱元璋却坚持定凤阳为中都。虽然大臣们多次劝谏,他也毫不动摇。农民们生活细节上一再节省,盖房子时却会倾其所有,力求坚固气派。同样,为了经营中都,一贯坚持轻徭薄赋的朱元璋也劳民伤财,不惜人力物力,先后征用了几十万军人和工匠。用钱唯恐不多,用料唯恐不精,为求坚固,石缝里都灌上铁汁,甚至整条大街都用白玉石铺成。
- 静态治国
- 缺乏想象力的短视
- 注重血缘关系
- 倾其所有盖房
朱重八在皇觉寺半饥半饱的小和尚生活,只过了五十天。全县大饥,寺庙里的粮仓也迅速空了下去。第五十一天,老和尚把几个和尚叫到一起,宣布粮食已尽,只好封仓,叫大家各谋出路。
对于16岁的朱元璋,在逃饥荒途中,亲人接连而亡。 好像的邻居,借了香烛钱,去投奔了寺庙。 但是没到50天,寺庙也破产了,因此落魄为乞丐。 这些在《皇陵碑》上,朱元璋有所记载。
三年行走于险恶的江湖,朱元璋对中国的社会、纷繁的世相有了深入的了解。在和各色人等打交道时,朱元璋认识了善良、慷慨,也见识了冷酷、邪恶,领略了勇敢、义气,也见到了苟且、堕落。三年流浪,他对人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在朱元璋晚年,他颇为得意地对自己的子孙说:其“阅人既多,历事亦熟”,“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人之情伪,亦颇知之”。这知人的本领,相当程度上就是三年江湖生活历练出来的。江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走出孤庄村时,虽然已经表现出与一般孩子不同的胆大聪明,朱重八本质上毕竟还是一个质朴的农村少年。流浪生活大大损坏了他的道德素质。对天天都在饥饿线上挣扎的朱重八来说,活着就是目的,吃饱就是价值。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实用主义不可避免地成了流浪儿的生命哲学。
从这方面来看,崇尚实用主义的人,都是因为资源匮乏所致。
阅读这些开国皇帝的传记,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在他们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和城市贫民到皇帝的路途中,都有一个流氓化或者说是流民化的过程。
一旦披上麟甲,他们就注定会在历史上独领风骚。社会其他阶层的头脑和视野很容易被几亩地、几本书牢牢控制。而江湖之人却得天独厚,长期混迹江湖,给了他们精明的头脑,使他们更容易参透中国社会的秘密。1959年,毛泽东谈论刘邦的成功时说:“刘邦能够打败项羽,是因为刘邦和贵族出身的项羽不同,比较熟悉社会生活,了解人民心理。”
在渡江之后,朱元璋更加重视军纪建设。他明令士兵破城之后,不许抢劫。作为补偿,他集中没收大户的财产,平均分给将士,将士所得倒也不比抢劫所得少多少。此举以后成为定制,从此军人百姓,两相安静。为了凸显自己的仁慈,在攻下许多城池之后,朱元璋都释放罪犯,减轻刑罚,宣布小罪可以免于处罚。有部下说他用刑太宽,他却说:“老百姓受的苦够多的了,如今归顺于我,我当然应该照顾照顾。用刑应该以宽厚为本,对人应该以仁慈为本。我要尽最大努力,使老百姓不受冤狱之害。”
- 只准军队抢大户,欺负少数群体。
- 并且释放罪犯,有汉武帝当时的手笔。
开国皇帝都有一段流民的生活。
2 朱棣
做大事业者的禀赋之一是敢于说谎,并且敢于一千遍地重复下去,以使之成为真理。从少年时代起,朱棣就不断对外宣称,自己是马皇后的嫡子。宫闱禁事,外人知道的很少。其实马皇后终生不育,从来就没有过所谓嫡子。只不过马皇后特别喜欢小孩子,视朱棣兄弟如己出。这个谎言意味深长,因为在他所处的时代,血缘是最有力的理由,直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几十年之后,他起兵篡位时,这个谎言使他理直气壮。在起兵宣言中,他自称: 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嫡子,帝国至亲…… 在攻入应天之后,他发布的诏书中甚至把朱元璋都省略了: 朕为高皇后嫡子。 这种强调生母的做法实在少见。当然,在说谎的同时并不妨碍他把实惠送给自己的真正生母。在登基之后,朱棣为了证明自己的嫡子地位,报答高皇后的生养之恩,耗巨资修建了大报恩寺,但是,寺内正殿中供奉的却是他的生母贡妃。只是此殿经常封闭,外人难得一见。这种撒起谎来毫无挂碍、两不耽误的风度,正是豪杰之人的特征。从这一点看,朱棣就不愧是朱元璋的儿子。
朱棣的血统原来是这样来的。
从很小的时候起,朱棣就明白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一定要用最美的品德来装饰自己,用最恶的恶意来揣测别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父皇因为一个并不完整的借口开始制造“胡惟庸案”,株连三万余人,诸多功臣被杀。消息传来,兄弟们大多不明所以,私下里偷偷议论父皇是不是糊涂了。朱棣在心中暗笑:真是余子皆碌碌,天下英雄,唯父皇与我也!历史上哪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不是斩草除根,仁柔只能导致失败。你看,南唐后主李煜投降大宋之后,已经完全成了一条死狗,处处小心谨慎,宋太宗也甘冒留下千秋骂名的危险,毅然毒杀了他。而古来第一明君唐太宗做得更加彻底,这个无时不以仁义自命的皇帝在玄武门之变后,毫不手软地杀掉了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十个儿子。千古以来,谁又敢多加指责!历史一再证明,只有不对别人寄予希望的人才能最终成功。只不过,父皇做得形迹太露了。如果是他,相信能处理得更巧妙一些。
这里举了宋太宗赵光义和李世民的例子。 同时朱棣看朱元璋,同乾隆看雍正一般,相信自己会干的更好。
洪武二十年(1387),名将蓝玉征蒙古纳哈出回师,为了巴结燕王,将俘获的一匹名马送进了王府。万没想到,燕王不但没有收下这匹马,反而将他训斥了一顿:“将军俘得名马,理当先送朝廷。送到我这里,非尊重君父之礼。”弄得蓝玉当时一个大红脸,几乎下不来台。蓝玉那时权势显赫,位列武臣之首,诸王都畏他三分,而燕王却独敢当面训斥,不能不说朱棣胆识过人。别看这些功臣现在风光无限,其实父皇对他们是时刻提防,与他们结交只会使父皇产生疑忌。他知道这件事传到应天,一定会在父亲那里为自己加分。果然,六年之后,蓝玉因“谋反”被杀,列侯以下被株连消灭者一万余人。
因此朱棣是非常了解朱元璋心思的。 知道朱元璋提防权臣,因此一定要和权臣保持距离。 这里颇有雍正的感觉。
六百年后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建文帝毕竟是一个书生,虽然他自己并不这样认为。他自以为懂厚黑之学,通王霸之道,一上台就开始雷厉风行地削藩,其实正说明他没有读懂历史。他即位时,政局稳定,天下太平,没有哪个亲王有能力和理由主动向他发起挑战。因此,他完全有时间和空间,用更隐蔽更高明的手段,把他和诸王之间的紧张状态化解于无形之中。比如,他可以借鉴汉武帝的推恩令,让诸王的权力越分越小。他也可以不动声色地找借口逐步收回诸王的军事指挥权,只给他们一个空头帽子。现在,他迫不及待地主动下手,既迅速激化了矛盾,又明显违背了朱元璋的遗嘱,在道义上处于被动。
- 和平年代,朱棣没有主动挑战的理由。
- 朱允炆本可以学汉武帝推恩令。
- 朱允炆过于着急,道义上被动了。
八月十二,满朝唯一一个逃过朱元璋大屠杀的老将耿炳文,率领三十万大军北上平叛。作为硕果仅存的百战元勋,耿炳文已经六十五岁,经验丰富,老谋深算。而燕王所部不过十万人,胜负之势似乎不难判明。然而,朱棣底气十足,率兵南下迎敌,并且趁南军立足未稳,打了一场闪电战,消灭了南军先头部队一万人。紧接着,燕军以少击多,在河北真定城外与南军展开大战,一举斩首三万余级,吓得耿炳文把剩下的部队撤回真定城内,坚守不敢出。虽然身经百战,耿炳文还没有见过战斗力这样强的军队。
朱棣的上位还是经历了战争的洗礼,无可避免。
燕军的战斗力来源于三个方面:一个是燕军都是北人,且与蒙古铁骑周旋多年,习于战争。而南军多年没有经过战争,初上战场,自然心虚气弱。二是燕王对思想政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发布公告,反复阐述自己起兵的正义性。这一点是他和一般武人最大的不同之处。朱棣绝对不承认自己的目的是篡逆。在中国,做事一定要在真实的意图外包上一层光明正大的道德外衣。所以,朱棣把自己的行为定义为“奉天靖难”,即帮着皇帝讨伐奸臣。其实这已经是汉朝人玩过的老把戏了,所谓“清君侧”是也,朱棣拿过来用时脸不红心不跳。占领舆论高地,这道手续是绝对不可以省略的。这不但是给自己找遮羞布,也是为自己的部下和将来准备投奔自己的人制造理由。起兵之后,他召集将士,举行誓师大会,他激昂慷慨地宣布,其为“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嫡子,帝国至亲”:
- 朱棣的部队在北方,与蒙古周旋已久,战斗力强。
- 有正义的理由,类似于清君侧。
- 对百姓和士兵打仁义牌。
确实,从表面上看,朱棣发动叛乱,大逆不道至极,人人得而诛之。然而,天下大义的道义力量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利益作后盾,任何道德戒律都只能是空洞的口号。朱棣和建文之间的争夺,既不是民族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也不是整个社会范围内利益格局的大调整,而只是统治集团顶层的内部争斗。谁胜谁败,并不影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大臣们都明白得很,反正天下是老朱家的,只要主子姓朱就行。至于普通老百姓,连你姓不姓朱他们都不关心,谁有实力他们就做谁的顺民,只要有碗饭吃就会称呼你万岁。所以,从一开始,没有多少南军将领肯为老朱家的内争拼命。特别是燕王连续打了几个大胜仗之后,更没有多少人认真抵抗,更多的人最注意的是观察风向,随时准备倒向更有力的一方。燕王进攻彰德,守将赵清起初不肯投降,对燕王说,你进入京师后,只要给我个二指长的小纸条,我就会乖乖地赶过去,对你唯命是从,只是现在还不敢降。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立场。
- 基于利益的分析,有说服力。
就在一片胡思乱想之中,应天城一片混乱,杀声四起,燕兵已经包围了皇宫。燕王入城,立刻派人去保护关在牢中的周、齐二王。周王一见燕王,扑上前,抱头痛哭:“奸恶屠戮我兄弟,赖大兄救我,今日相见,真再生也。”燕王的回答,显示了兄弟俩境界上的不同:“此非我之力,乃皇父皇母在天之灵保佑的结果!”听了这样高明的回答,谁还能怀疑燕王不是天生的帝王之才?朱棣并没有急着赶到皇宫,而是派人前去围困。他希望在他到来前,皇宫里能发生什么意外。事情的结果,既让人满意又有些遗憾。士兵们在皇宫中没有找到建文帝,只是在灰烬中找到了一具尸体,不过面目全非,看上去更像女尸。不管怎么样,朱棣当机立断,“决定”这具尸体就是建文帝。他长叹一口气,沉痛地说道:“小子无知,果然如此糊涂耶?我来此是为了辅佐你向善,你怎么做出这样愚蠢的选择!”
朱棣足够的虚伪。
盛怒之下,平素一副笑面的朱棣露出了不为人知的狰狞一面。他命人把黄子澄所有的亲戚一律逮捕,把黄家一姓老小六十五口,妻族外亲三百八十人都押到黄子澄面前,“哀号震天”。维持自己价值观的代价,将是这四百多人的性命。黄子澄望着自己的老父老母,泪眼婆娑,心如刀绞,然而,儒学原则让他不能后退半步。他咬咬牙,仍不改口。朱棣命人砍掉他的双手,黄子澄仍不屈服,遂又命斩去双脚,接着把黄子澄砍成肉泥。黄氏一家六十五人不分老小,一律斩首,三百八十名亲戚全部发配边疆。曾在山东抵抗朱棣使其不能南下一步的铁铉,被送到朱棣面前时,反背坐于廷上,谩骂不止。朱棣命人将铁铉耳朵、鼻子割下来,“碎分其体”。建文帝的礼部尚书陈迪在朱棣面前与之辩论君臣大义,骂不绝口。朱棣命人把陈迪的几个儿子都抓来,并且割下他儿子的耳朵、鼻子,让他吃,并问味道如何。陈迪答道:“忠臣孝子的肉,香美无比。”父子六人,同被凌迟……
心狠手辣之人。
后世士人谈起成祖时代,最为痛惜的是天下正气又一番被摧挫。明亡之后,许多士人把明朝之亡归于人心,在永乐之时即已倾颓。顾炎武认为“洪武、永乐之间”为“世道升降之会”,是中国人性格发生扭曲的时代,的确是有识之见。明亡之日,殉国者尚不及“靖难”时殉建文者。后人李清《南渡录》说:“靖难以正气渐削,故酿为今日(明亡之日)狯猾之徒屈膝拜伪。”
一个领导者,将公民对一个国家的责任感捶磨待净 , 也印证了新加坡央行行长对激发老百姓责任感的高明。
朱棣制造的骇人听闻的残酷,并非完全是盛怒之下丧失理智的结果。就像流氓残害他人并非仅仅是为了取乐,流氓行凶,往往是展示自己有加害于人的能力,从而令别人惧怕。在能够利用道德面具的时候,朱棣绝不会露出他的犬齿。然而,在雄辩和谎言遮挡不住的部位,他只剩了暴力这一种选择。极致的残酷能削减抵抗力,譬如美国人对广岛和长崎的核屠杀引起了日本当局迅速的投降。一个更为人熟悉的例子,蒙古人的屠城使更多的城市不战而降。不论怎么解释,怎么宣传,他篡位者的面目都无法遮掩,所以与那些认死理的儒臣们辩论,他注定是输家。在道义上被剥光了衣服的朱棣,最后的手段只能是屠杀。毫无节制的屠杀,有效地瓦解了反对者的势力,使更多的观望矜持乃至不满者迅速抛弃了犹豫、廉耻和义愤,无条件地站到了他的旗帜之下。事实上,除了被他杀掉的那些人,剩下的建文遗臣们为他卖起命来都是诚惶诚恐、竭尽全力。暴力能有效地巩固君主的统治。
辩论不过的时候,只能使用极致的暴力。
如果朱棣读到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他一定会抚掌大笑,感叹英雄所见略同。马基雅维里一针见血地指出:“君主进行斗争必须既像人又像兽。”“如有必要,君主应随时抛弃传统道德”,理由是“令人畏惧要比受人爱戴更安全”。朱棣和建文帝的命运对比有力地证明了马氏结论的正确性,虽然马氏在写这本书时并不了解神秘的东方历史。建文帝确实宽厚仁慈。对大臣们,建文帝从来都是礼貌有加,温文尔雅。对百姓们,他不断减轻赋税,甚至还要实行井田,以平均田地,造福于民。结果在燕王大军节节南下的时候,各省居然没有一个官员率兵勤王!对败军之将李景隆,他不但不杀,反而委以重任,命他守卫金川门,结果李景隆第一个开门迎降。正如马氏所说,人民宁肯辜负一个自己爱戴的人,也不会违背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这是人的本性。
惩罚比奖赏的效果更好。 因为的人的风险厌恶偏好。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朱元璋毕竟出身草莽,头一次当皇帝,政治手腕有诸多不够老到之处,许多招法用得过辣过猛,杀人过多,成为政治败笔。而作为朱氏家族的第二代皇帝,朱棣继承了老皇帝的政治智慧,他文化水平更高,性格更阴鸷,手法更老到、更圆熟。比老皇帝更高明的第一点就是他懂得适可而止,对残暴手段用之有度。目的达到了之后,他就适时收手,着手修补自己的形象。而老皇帝的残酷,在很多时候是为了满足心中的变态欲望,已超出了政治本身的需要。 权力的奥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如马基雅维里所说:“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君主必须学会用权而不仁,但要明白何时当仁,何时不仁。”“如有必要,君主应随时抛弃传统道德。然而,只要有可能,他还是应当恪守正道。”他已经向天下人展示过自己狮子般的可怖面孔,然而,这种展示应该偶一为之,绝不能让它成为天下人心中恒定的形象。不节制的暴君往往没有好下场。道德这个工具,在君主的工具箱中应该放置在日常应用的位置上。现在,天下人都已规规矩矩,安安分分,正是需要朱棣展示他的仁慈、仁义的时候了。正像马基雅维里所说:“要在人们目睹其面、耳闻其言的时候,表现得那么仁慈,那么诚挚,那么正直,那么人道,那么虔诚。”这正是朱棣所擅长的。美国总统尼克松说过:“政治就是演戏。”而朱棣就是个天生的演员,喜欢也善于制造一些传奇性的故事,以达到需要的政治效果。
做仁君,并非一直,而是要大部分时候。 要留机会展现自己残酷的一面。 因为残酷比仁慈更深入人心。
永乐五年(1407)五月二十,朱棣在南京灵谷寺进香。经过一株槐树下面的时候,一条小虫子落到了皇帝的袖子上。皇帝轻轻把虫子抖落地下,随从们上来就要踩死,皇帝很不高兴地瞪了他们一眼,命他们把这条虫子再放回树上,并且教训道:“此虽微物,皆有生理,勿轻伤之!”和尚们忙念起阿弥陀佛,连连称赞皇帝真是菩萨心肠,猜测皇帝可能是哪一位菩萨转世。当然,仅仅是这些小伎俩并不能起太大作用。朱棣还有大手笔。他知道,天下真正对他心怀不满的是那些读书人。这些文人虽然在大屠杀之后噤若寒蝉,然而心里对他并没有好感。所以,大屠杀之后,他对依附自己的文人学士特别宽宏,多方优容。他即位不久,就安排实行科举考试,扩大录取名额,拓宽了读书人晋升的道路。对在朱元璋时受到委屈的一些文人,他积极平反昭雪,挽回了不少人心。从永乐元年(1403),他就开始以他独有的宏大气魄,组织编修有史以来最大的一部类书——《永乐大典》,以此表示自己对文化的重视。此举赢得了士人的极大好感。一打一拉,天真的士人立刻掉入彀中。文人学士们忘掉了朱棣的凶残,开始满腔热情地歌颂永乐皇帝的丰功伟绩,由此形成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新流派——台阁派。他们作品的中心内容,就是歌颂朱棣的功德和祥瑞,歌颂国势的强盛太平。这些作品平正典雅、词气安闲、雍容晓畅,一时制造出一派歌舞升平的文化繁荣景象。
朱棣为了收服人心做的事情
- 实行科举制度,让更多的读书人有出仕的机会
- 组织编修《永乐大典》,直接产生了台阁派
- 平反朱元璋时期的文人
篡位者往往是大有作为的君主。他们通常比那些名正言顺的帝王更勤劳、更努力、更自我节制,竭尽全力建功立业,以证明自己配得上这个皇位。唐太宗、明成祖、雍正帝都是如此。“篡位者”的名声像一条鞭子,鞭策他们成为千古名君。
这倒是符合逻辑的。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朱棣创立引人注目的功业,一半是由于他豪雄阔大的天性,一半是由于显示自己能力的需要。他数兴大工,建造北京城,修建大报恩寺,铸永乐大钟,每一桩都规划宏大,远迈前古。他看不惯父亲的小家子气,即位不久,即打破父亲留下的海禁政策,令郑和船队七下西洋,他则亲率大军五征漠北。他不断向外扩张,在东面,把边疆延伸到库页岛;在西面,绿洲上的诸穆斯林与他建立朝贡关系;在北面,他使蒙古始终处于被动;在南面,他把南沙群岛划入中国版图。他派八十万大军攻打安南,一度把安南并入。永乐的行动相当一部分仅仅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他热衷于制造天朝强盛、万国来朝的热闹氛围,耗巨资下西洋,用商业利益招徕七个东南亚国王来中国朝觐。他五次远征蒙古,其中的几次并没有必要。而出兵安南更是得不偿失,在勉强维持二十二年后,明帝国不得不再次恢复了安南的独立地位。
这点和乾隆很相似,也是瞧不起自己的父亲,要做十全皇帝。
3 海瑞
琼山海氏是海南望族大户,历来以诗礼传家。史载,海瑞父“警敏不羁,不事家人生业”,应是个性很强的家庭叛逆,不务正业,致使家道中落。海瑞四岁,父亲即去世了,全部家庭重任都落到了海瑞母亲、年仅二十八岁的谢氏头上。 孤儿的性格往往是相似的,特别是那些早年丧父的人,母亲会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他们身上,对其严加管教。由于母亲的日夜灌输,他们比常人有更强烈的道德感,异常孝顺。王莽、王安石、蒋介石、胡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以胡适为例,他四岁丧父,自述母亲“虽不知书识字,却把她的全副希望放在我的教育上”,“每天天还未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在床上坐起。然后把对我父亲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我……她说我唯有行为好,学业科考成功,才能使他们两老增光;又说她所受的种种苦楚,得以由我勤敏读书来酬偿”。一旦稍稍贪玩,他会立刻得到一顿痛打。打了之后,母亲又是一场痛哭,哭自己命运的悲惨、守寡的艰难,让屁股疼痛的胡适脸上发烧。在母亲的教诲期望下,胡适小小年纪就成了老夫子,终日苦学。长大以后,终生克己,并且极为孝顺,甚至为母爱而牺牲了自己的爱情。
海瑞也是早年丧父,性格格外克己。
海瑞的经历与此如出一辙。只是他的性格较之一般孤儿,尤为刚强固执,甚至不无刚愎色彩,这就要进一步从他母亲身上找原因了。浪子的妻子往往是节妇。海太夫人的严守妇道、刻苦度日,是非常有名的。她“先后苦针裁,营衣食,节费资,督瑞学”,直到海瑞入仕多年之后,还是每天从早忙到晚,不稍歇息。她本是个严厉无生趣的人,加之青年守寡,心态难免有些失常,视儿子如生命。海瑞都三四十岁了,还是和母亲同住一个房间。海瑞在《乞终养疏》中说:“母之待臣,虽年当强壮,日夕相依,不殊襁褓。”
- 浪子的妻子往往是节妇。
- 感觉海瑞是妈宝。
天下士人读的都是圣贤之书,为什么读出了那么多乡愿小人?每位帝王都尊崇圣人之道,为什么却很少有政治清明的时候?海瑞真的很奇怪,全世界的人都不明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只要不折不扣地践行圣人之道,世界上的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圣人已经把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交到了读书人手中,人们却弃如敝屣!满世界都是终日昏昏的不幸的愚人!一想到这一点,海瑞就心绪难平。学生海瑞发下弘誓大愿:以自己的生命来接续圣人的火把,再次照亮这一世界! 这个誓愿其实应该很容易达到,秘诀只在于坚持。然而,这一点为什么只有他海瑞知道呢?
因为世人他们真的做不到。
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这样一种缺乏自省精神的文化。在这样一个封闭自足的文化体系包围下,一切都有现成的正统解释,人们已经丧失了建设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没有自省文化,无法执行原本很好的正统规矩。
可以说,上有朱元璋这样愚昧的专制者,下有海瑞这样甘于自虐的“清官”,才造成了中国社会滔滔不止的贪黩文化。吃着粗粮青菜,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过着城市贫民的生活,海瑞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合理。他甘清贫如饴,清贫有助于他保持气节,而富贵温柔则是道德的陷阱。海瑞从来没有反思过,开国之初的经济萧条与现在的经济繁荣不可同日而语,官员继续维持那时的俸禄标准是否现实?要求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摒绝物欲是否可能?推崇中庸的中国文化其实总是在走极端。儒家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个相互对立的群体,宣称一个人“不为圣贤,即为禽兽”,为中国文化打下了偏激的底色。凡事都被划为两极,中庸无处藏身。清官们的一丝不取与贪官们的毫无禁忌,其实也是相同文化基因上生长而成的两极。
- 倡导中庸的儒家文化,却一直是偏激的。如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清官和贪官。
在苛刻的道德伦理标准之下,一个人很容易被推入冰炭相激的两极选择之中,承受自然人性和社会伦理两方面同样强烈的力量的撕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王朝板荡,你不想做忠臣就只能选择做贰臣,不成君子只能成为小人,不成为天使就只能狠狠心做魔鬼,不进入圣祠就只能跪在历史的耻辱柱前。这里,只有道德教条的严酷压力,没有为现实人性的软弱和不完美预留一点弹性空间。
弹性空间的立论很好,不是君子就是小人。
清官与贪官相辅相成,正如太极之一阴一阳,相互依存。正是清官的“至清”,才造成了贪官们的“至贪”。换句话说,做清官标准太高了,对人的要求太苛刻了,绝大多数人都达不到这个标准。达不到清官标准,那或多或少,就是个贪官,既然贪了,何不贪个痛痛快快?
物极必反。清官太难当了,做不到就是贪官,何不痛痛快快的做。
这难不倒官场中人。罢不了你的官,我还升不了你的官吗?府道官员联合建议,像海瑞这样的道德高尚的清官,应该晋升到中央去任职。 海瑞的清廉,北京高层时有耳闻。既然浙江省官员也认为海瑞应该升官,那么就提拔他一下吧,这也能反映出干部选拔中的公正清廉。然而,到北京任职不大合适,既然地方官做得好,还是留在地方做贡献吧。于是三年知县任满,吏部预备提升海瑞任浙江嘉兴府通判。
过于清廉的海瑞,没办法被搞下去,因此就被升上去了。
历来谈到海瑞上书,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海瑞直言皇帝无道一段,“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天下人不直陛下,久矣”,这些话屡屡被人引用,而很少有人注意奏折最后一段里面的话: 陛下诚知斋醮无益,一旦幡然悔悟,日御正朝,与宰相、侍从、言官讲求天下利害,洗数十年之积误,置身于尧、舜、禹、汤、文、武之间,使诸臣亦得自洗数十年阿君之耻,置其身于皋、夔、伊、傅之列,天下何忧不治,万事何忧不理?此在陛下一振作间而已。 如果不读这一段,就不能读懂海瑞,也不能读懂嘉靖皇帝对海瑞的优柔态度。在这一段里,海瑞向嘉靖帝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神话:人的精神决定一切,天下治乱,只在皇帝一念之间。只要皇帝一振作起来,按圣人之言去处理每一件事,那么天下很快就会变成传说中的大同盛世,百姓很快就会安居乐业,皇帝也自然成为尧舜那样的伟大帝王。 这个不可能实现的神话,支撑着海瑞一生,也支撑着中华民族度过了几千年的艰难岁月。海瑞这个天生的理想主义者,天真得烂漫,天真得透明,天真得让人无法不感动。嘉靖皇帝之所以不杀海瑞,就是因为从这些文字中看到了海瑞的真诚,看到了海瑞高举着的一颗拳拳之心。海瑞写此疏,并不是为了泄愤,也不是为了沽名,他是实实在在地为了皇帝,为了天下。他骂得激烈,是因为他爱得深沉。海瑞所言,其实在皇帝看来,也是完全符合圣人之道,气势滔滔,不容辩驳。所以,皇帝的反应才这样矛盾: 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童仆亦奔走散无留者,是不遁也。”帝默然。少顷复取读之,日再三,为感动太息,留中者数月。尝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
- 嘉靖皇帝被海瑞的真诚感动到了,不舍得杀,这一点比起朱元璋和朱棣是不行的。嘉靖皇帝优柔寡断,包括严嵩,也是下不了手。
《明史·海瑞传》中,最富戏剧性的描写无过于下一段了: 海瑞在狱中等死。一日,牢子给他送来了一席丰盛的酒席。他以为明日要行刑了,遂开怀大嚼,神态自若。吃完了,牢子问他:“知道为什么送先生酒席吗?”海瑞说:“想让我当饱死鬼吧。”牢子说:“错了,皇帝今天驾崩了,先生您要出狱了,而且早晚得大用!”海瑞闻听,“即大恸,尽呕出所饮食,陨绝于地,终夜哭不绝声”。 第一次读《海瑞传》至此处,深觉不可理解,以海瑞六品之微,可能连皇帝天颜都没见过,哪里来这样深厚的感情,以至于哭昏在地?当时只觉得海瑞矫情做作。 然而,随着对中国士人心理了解的加深,我“理解”了海瑞。君为政本,从伦理上讲,君臣重于父子。旧时代的士人对皇帝,真有一种如夫如父的感觉。忠君观念的进一步演化,变成了中国士人特有的恋君情结。“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其心理真像失恋的状态。而孟子则认为恋君是人的一种本能:“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人小的时候,爱自己的父母;长大了,则爱女人;而入仕之后,就会爱君主,如果君主没有注意到自己,就会因单相思而受煎熬,所谓“热中”。海瑞怒皇帝的无道是真实的,哀皇帝的崩逝也是真实的。在海瑞那里,皇帝就是他的“天”,他的主人,他生活的目标,他无条件尽忠的对象,他的希望所在。不管皇帝如何对待臣子,从伦理上讲,都是恩典,臣子唯有欢喜承受,不应有丝毫怨言。忠君观念由于不断内化,在海瑞心里达到了高度情愫化的境界,以至超越了理智的范围,喷发为感情的激流。皇帝去世,于他,就是儿子失去了父亲,立马失去了主人,怎么能不有恸于心?
- 士大夫和皇帝的君臣关系,好比父子,必须理解这一层,才能明白海瑞为何如此的清廉。
隆庆三年(1569年),在徐阶的推荐下,海瑞被任命为位高权重的应天巡抚,登上了他政治生涯最辉煌的顶点。这一年,他已经五十六岁了。 应天是当时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辖地包括苏州、常州、镇江、松江等十余府,“赋甲天下”、“仕宦之渊薮也”,朝廷里的许多高级官员家乡都在这里,包括首辅徐阶。由于吏治不清,应天贪污的风气最盛,积累的问题也最多。徐阶希望海瑞能够凭其一身正气,煞煞此地的歪风,收拾一下混乱的局面,为新一任朝廷班子创造出些令人瞩目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 明朝的应天,包括松江,也就是上海这一块。
- 应天有很多明朝高级官员在,这也是后期乾隆警惕的地方,地方富足,又是前朝高级官员的集中地区。
海瑞的政治倾向,应该是极端保守主义,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称为极端激进主义。时间过去二百年,人口增长了数倍,社会、政治、经济的结构和规模都发生了许多变化,明初的许多规定其实已经无声无息地废止了,代之以在社会运转中自然生长起来的规则。而海瑞的原则就是对新规则一律“更张”,全部扫荡,片瓦不留。在海瑞的身体里,在历代中国知识分子身体里,总是汹涌着激进主义的热血。他们总是认为,有那么一种终极真理,可以解释整个宇宙,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你找到了这种真理,坚定不移,大刀阔斧,就可以粉碎一个旧世界,换来一个光辉灿烂的新世界。所以,他们做起事来,总是那么唯我正确,总是那么激烈绝对,总是那么一步不退,总是那么缺乏建设性空间。而他们的失败,也总是一败涂地。王安石如此,海瑞如此,康有为也如此。
上述三者的不变通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他们如若变通,就会和大多数被沾染的贪官一样,无法有大的作为,他们能如此恪守下来,就是毅力使然。
海瑞就任后的第二件举动,是兴修水利工程,解决吴淞江、白茆塘多年的水患问题。和现在一样,进行工程建设的最大难题在于资金来源。申请上去了,朝廷迟迟不批复,批复了,拨款又极为有限。这也是这项工程每年都有人倡议,却从来没有开工的原因。海瑞一趟趟跑中央,跑各部,跑邻近地区,要立项,要政策,要支援。东挪西借,终于弥补了资金缺口。海瑞带领下属,整天泡在工地上,有问题,现场解决。
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主要三项政绩
- 三十六禁,禁贪腐
- 兴修水利工程
生气归生气,然而徐阶是何等人物。他知道海瑞背后有人,这个人就是高拱。勒令富户退田,这样大的举动海瑞是不可能做主的,必须得高拱批准。以高拱的世事洞明,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举动必然失败。因为你禁止大吃大喝,禁止楼堂馆所,这些都行得通,有阻力也好排除。但土地是人的命根子,想在这上面动刀,简直是痴人说梦!涉及人们的根本利益,被逼到绝路上的人们迸发出的力量是惊人的,应天府大户在朝中都有根子,举朝反对,这种力量迟早会使退田令失败。既然事实如此清楚,高拱为什么还要批准推行呢?原来应天一地,他徐阶田地最广,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高拱此举,就是要借海瑞之手,收拾他徐阶,让他在退休之后也逃不过这个巨大难堪。高拱这个算盘打得实在是太精了。如果海瑞念旧情,放徐阶一马,人们攀附徐阶,退田令必然失败,徐阶必然成为众矢之地,成为众议的目标。如果海瑞对徐阶动了真格的,那么昔日的徐阁老现在就得忍受切肤之痛,损失大半田产。而且,退田令最终会在应天激起巨大的反对力量,足以把海瑞掀翻。这样,也就顺带收拾了这个难以对付的政治麻烦海瑞。毕竟海瑞当初是徐阶提起来的,不是他高拱的人。
- 如果海瑞念旧情,放过徐阶,那么退田令就执行不了,徐阶会成为众矢之的。
- 如果海瑞不念旧情,那么徐阶就要退田,并且海瑞也要被群起攻之,相当于少了一个政敌,毕竟不是自己的人。
臣尚欲以身为障,回既倒之狂澜;以身为标,开复古之门路。 这样的话,只有海瑞才说得出来。欲以一人之力,挡住天下滔滔既倒之狂澜。把自己作为标准,使全社会人向自己看齐,以挽回社会道德的败坏。这是何等的“狂妄”!整个中国,只有最浪漫的诗人李白和最天真的官僚海瑞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然而,这两句话却是解读海瑞一生为人行事的关键。没有这样“狂妄”的理想作支撑,无法想象海瑞能忍受住常人无法忍受的压力,特立独行到现在。
万人敌的气魄,除了李白也就海瑞了。
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夷考其政,多未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 海瑞的品质无可怀疑,然而办事不能通达。这样的人只能享受名誉上的尊重,不能任为实职。 虽然同为圣人之徒,张居正为人行事却与海瑞大有不同。张居正既能侃侃而谈圣人之言,又能精通中国社会表面秩序下的真正规则,并且运用精熟。他没有徐阶的天真,认为海瑞能够为他的班子建立政绩,也没有高拱的阴险,想用海瑞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他不能用海瑞。
徐阶,高拱,张居正都用过或者有意用过海瑞,但是张居正不如徐阶天真和高拱阴险,因此看透海瑞只能做道德榜样,而不能通达处事,因此不能用。
- 徐阶天真在于对海瑞有知遇之恩,因此会放自己一马。
- 高拱阴险在于用海瑞干掉徐阶。
海瑞还是没有弄明白官场里的利益规则,他不知道动了五城兵马司,就等于动了南京兵部,就等于动了整个南京的官僚网。虽然五城兵马司仅为六品衙门,却是可以通天的重要部门。他以为自己以副部级侍郎之威,一个号令就可以解决问题,实在是太天真了。 不仅如此,不久之后,海瑞又上书皇帝,对朝廷吏治表示极大不满,建议恢复明太祖对贪官剥皮实草的酷刑,以为非如此,官场风气无法好转。 理所当然,海瑞吏部右侍郎的椅子还没有坐热,一纸调令下达,升右侍郎海瑞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又一次明升实降。原来,“南京为养望地,官号吏隐。右都虽长御史,称独坐,然于诸御史无所短长也,取相引为尊重,他吏治民事无相关者。稍积望岁月,且迁北矣。即京中人从来未知右都御史为谁氏”。 成祖迁都北京后,为了表示对太祖的尊重,在南京设了一系列官职,然而大多有官无职。右都御史更是个可有可无的闲职。名位虽高,实际上什么事也管不了。年轻的万历皇帝在召来海瑞不久就后悔自己年轻没经验,犯了个错误。他现在终于明白张居正为什么不起用海瑞了。
- 海瑞还是没明白哪些人不能动。
- 万历皇帝也明白为什么张居正不用海瑞了。
他一道又一道上辞呈,希望尽快摆脱污浊的官场。皇帝却一次又一次拒绝。皇帝欣赏海瑞的品格,佩服海瑞的勇气,赞美海瑞的清廉。他可不想承担放逐清官的骂名。有这么一个将来可以留名千古的清官在自己的时代,是朝廷的光荣,也是他这个皇帝的光荣。
- 万历皇帝实在是虚伪。
万历十四年(1586年)四月,御史房寰弹劾海瑞:“谓其莅官无一善状,唯务诈诞以夸人,一言一动无不为士论所嗤笑。妄引剥皮实草之刑,启皇上好杀之心。” 皇帝批复:“瑞在世庙时,直言敢谏,有披鳞折槛之风;清约自持,有茹蘖饮冰之节。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 皇帝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原来,清官们是不适于“当局任事”,参与实际权力运作的。但是他们适于“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也就是说,做一块官场的门面,用来装点朝廷,用来让大家学习其精神。 精神可用来写到书上,记入史册,激励人心,却不可施用于实际。 这其实是千古清官共同的命运。清官只是官场的遮羞布,是厕所窗台上的一盆塑料花。
- 作者这才解释了为什么清官才是腐败官场的代名词。
- 清官只能装点门面,不能做实事。
海瑞终于死了。万历十五年(1587年)冬十月十四,海瑞病故于南京。
- 万历十五年,海瑞去世。
- 海瑞的一生,政治生涯的几次春天发生在新皇帝和新内阁首辅,可见不讨前任喜欢。
4 魏忠贤
河北肃宁历来是个出太监的地方。一个地方出太监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比较穷苦,另外一个,需要某种示范效应。某家出了一个太监,从茅屋败堵而高堂大院了,自然会引起周围人的效仿。效仿者既多,门路越来越通畅,自然就形成了规模,犹如现在的养牛专业村、养兔专业村一样,成为一方脱贫致富的成功榜样。 有人说这很残酷,其实未必。黑格尔称中国为灾荒之国,亚当·斯密则认为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状况,比欧洲的乞丐还要悲惨。大多数中国人,几千年来就是在半饥饿中绵延生息过来的,历史上,能吃饱饭的“盛世”少于易子而食、析骨为爨的灾荒岁月。因此,把一个原本注定要贫困一生的孩子送进宫中,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甚至发达,对这一家人甚至对这个孩子来说,不啻于一桩合算的生意。
- 太监师范县,需要贫穷和示范作用。
- 当太监的人,是家里送去宫里,换点钱。
不过,和大多数出身肃宁的太监比起来,魏忠贤的例子仍是特殊的。一般人是在幼年时由家人作主净身,而他是在已经娶妻生女的二十二岁盛年,毅然自阉。这个事实,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中确实有某种敢作敢当的不凡素质。
- 这个时候去当太监,看来还是有为为家里着想的考虑。
这寥寥几笔记载显然把事情简单化了。这句情急之下的话,无疑反映了魏忠贤改变命运的强烈渴望和长期以来某种模模糊糊的心理准备。支撑这一时冲动的,除了他那多血质的性格之外,必然还有对自己生存境况、前途命运的或多或少的思考。是呀,作为一个欲望强烈的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苦挣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的黯淡。上天在他心底种下了那样多的欲望种子,却又注定要让这些种子活活旱死。由于家底太薄,靠自己的辛苦发家致富对他来说只能是痴心妄想,何况他知道自己根本吃不了那个辛苦,而在户籍管理异常严格的大明社会,出外闯荡也基本没有可能。他整日酗酒赌博,何尝不能解释为对生活的绝望和怨愤呢?虽然他表面上满不在乎,可是内心不能不因自己生活的失败与无望而产生深深的自我厌弃感。他表面上放荡不羁,实际上对自己失望透顶。在这种情况下,扔进这个深潭中的任何一根稻草在他眼里都有可能变成一条船。
- 明朝户籍制度严格,因此魏忠贤少有机会出去闯荡。
- 很可能户籍制度就是从这开始的。
有明一代,太监人数之多,创了历史记录。高峰时是十万人,直到明亡,留在宫中的太监仍有七万之众。然而,如此庞大的数目,仍然满足不了无路可走者的求职需要。明朝中叶,一次宫中大规模招收太监,初定名额是一千五百人,结果有两万多人蜂拥来报名,不少人面试前就做了净身手术。面对如此汹涌的求职潮,政府只好一再扩大名额,从一千五百人扩大到三千人,再从三千人扩大到四千五百人,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免有一万多人落选。社会上对那些净身未入宫的,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无名白”。 每一次饥荒过后,京城里就会增加许多“无名白”。到魏忠贤的时代,这种流落在京城的“无名白”仍然有一万多人。这一万多人,应该就是一万多部情节相似的悲剧,映照了“君正臣良,天纲地维”的大明社会真实的一面。 这些人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条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设的浴池里专门为太监们擦澡,地位仅强于乞丐,收入十分可怜,糊口而已。这个工作只能容纳几千人。剩下的大多数只有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其稍弱者则群聚乞钱,其强者辄勒马衔索犒”。看着这些女声女气的汉子赖在自己马前,死乞活要,谁都恶心,只好捏着鼻子给两个钱打发了事。因此,乞丐倒成了大部分人的专业。再剩下的人,只好去当小偷或者加入黑社会,成为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 无名白最早产生于唐朝(魏影 2007)
- 无名白的群体扩大,其实跟太监势力扩大有关。主要是朱棣利用太监监视朱允炆,由于篡位成功,因此立下汗马功劳。虽然朱元璋开国时,为了警惕宦官乱政而对宦官进行了限制。(魏影 2007)
- 无名白的产生就是时代的错,因为他们的人生没有 plan B,一点不成功,就跌入社会的更底层,连自己的同阶层都瞧不起。
- 无名白大多数的出路是成为权贵之家(魏影 2007)、太监的搓澡工 丐阉、小偷或者黑社会。(张宏杰 2016)
这回吴公公收是收了,能不能进宫,却绝口不提。魏四的伤口好了,只好在京城乞丐们聚集的龙华寺里安身,一等就是四个月。这四个月里,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做噩梦。秋去冬来,他连一身御寒的衣服也没有,整天窝在龙华寺偏房里,不敢出去。原来那些梦想不再想了,他现在满心都是后悔。原来虽然吃不饱饭,毕竟他还算个正经人呀,可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暗下了一条决心:如果进不了宫,他宁可自杀,也不去当乞丐。 用家里把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的钱,万历十七年(1589年)腊月十四,魏四终于赶上了那一年最后一次挑选。前三所需要一个倒净桶的人。在所有待选的人里,他二十三岁算是最大的,长得魁梧,身手又灵便,成了那一拨二十多个人里唯一的入选者。 消息传来,全家人烧香念佛。这一天,成了魏忠贤和他全家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他的激动,不次于那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高中进士,虽然他只是找到了一份倒马桶的职业。谁又能想到,这个日子后来被人郑重记入历史,作为一桩巨大不祥事件的开始。
- 成为一个太监,跟中举似的。
很有可能因为无名白太多的缘故,因此要扩招,成为国企一样的低效率。
从哪个角度也看不出,这个人日后会成为左右大明帝国的风云人物。在宫中飞黄腾达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是识文断字,二是富于心机,三是有强烈的野心。正统年间声名显赫的大太监王振,是最典型的代表。此人本来是一个儒士,权欲大到了变态的程度,在下层官场混迹九年也没有混出名堂,索性孤注一掷,自阉入宫,当了东宫太子讲读,也就是太子的启蒙老师。在这个岗位上,他兢兢业业,谦恭自守,做得非常出色,很快取得了太子的信任。太子登基之后,他自然成了宫中的最高太监,从此用足心机,大权尽揽,占尽天下风光。正德年间著名的大太监刘瑾,也是自幼读书识字,心机极深。而这三条,魏忠贤无一具备。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他好像与文字天然不亲近,进宫多年,在文化太监中熏染多年,依然大字不识一个。说到心机,人们对他的评价是“憨”。他待人热情,做事敢作敢当,却独独与“心机”二字沾不上边。在与群太监喝酒赌博的日子里,他经常被那些奸猾的太监耍弄,久而久之竟得了一个“傻子”的外号。至于野心,他更是绝缘。他进宫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丰衣足食,最多是连带着一家人衣食不愁而已。当认清了自己在智力能力上与别人的差距后,他就没有什么痴心妄想了。实际上,以他的能力,做到这一点都不容易。他进宫好几年了,还是没有能力帮助家里摆脱赤贫,自己的侄女、外甥女还是相继被卖到京城,做了大户人家的奴婢。由于能力平庸、不思进取,在宫中混了十几年之后,他才脱离了底层太监的行列,做了东宫一个才人的伙食管理员,一年能有个百十两银子的“外落”。而一直到五十三岁,进宫整整三十年,头发开始花白了,他还是停留在这个伙食管理员的职位上,因为一年那点“外落”而过得有滋有味、心满意足。如果能就此终老一生,他不会有任何意见。
整体来看,魏忠贤(李进忠)不太有成为大人物的特质,
- 有文化
- 有心机
- 有野心
有前两条只能当谋士。
由于太子被人冷落,这位皇长孙自然就更加没人重视。按理,作为龙子龙孙应该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万历皇帝从来也没有关心过此事,直到成年,这位皇长孙也没读过书,认识的几个字还都是身边的太监们没事时教的。
所以魏忠贤的上位,还有部分万历皇帝的原因。
明宫的规矩,后妃从不亲自抚养婴儿,皇子是在奶妈、太监和宫女们的照顾下长大的,这些人都来自社会底层。在这些人中长大的小皇孙,更像一个在乡村中长大的被惯坏了的野孩子,对自己的直系亲属、朝中的大臣,都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却唯独对身边的这些人感情深厚,宛如家人父子。皇孙最热爱、最依恋的,是自己的奶妈客氏。真正的母爱,是客氏给予他的。因此,他对客氏的感情,与亲生母亲没有任何分别。都十六岁了,他还和奶妈住在一起,形影不能分离。登基之后,按惯例,奶妈不能居住在大内了,可是客氏才出宫两天,他竟然“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只好又不顾群臣的反对,把奶妈接了进来。从此之后,客氏备极荣宠,风光不在太后之下。
为什么皇子皇孙不能由后妃养育? 防止外戚干政,因此明朝没有后妃干扰朝政的记载。 (林延清 2005)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魏进忠五十三岁。这一年,他的命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首先,是这一年七月,万历皇帝崩逝,战战兢兢地做了多年太子的朱常洛终于登基,成了明光宗。魏进忠所在的皇长孙居所一下子成了准东宫,皇长孙身边的大小仆役都兴高采烈,气焰顿长。魏进忠也因与准太子关系亲密而在宫中备受尊重,这让多年默默无闻的他心情舒畅不少。 谁都没想到的是,明光宗登基才一个月,就因为纵欲过度,一命呜呼了。一转眼,昨天还在宫里淌着鼻涕四处乱跑的长子朱由校成了天子。
接连死了两个皇帝,魏忠贤就上位了,因为从小和皇孙的关系。
在明朝宫廷中,流行着一种“对儿”的习俗,也就是相好的太监与宫女。皇帝奶妈客氏的“对儿”原本是一个叫魏朝的,此人和魏进忠是不错的朋友,能力很强。在皇帝登基之后,魏朝被提拔为乾清宫管事并兼管兵仗局印,从此事务繁多,在宫中的时候越来越少。而魏进忠管理伙食,与客氏接触很多,魏进忠的豪爽耿直、开朗活泼对女人是很有吸引力的,时间一长,两人就产生了感情,而且越陷越深。有一次魏进忠正与客氏亲热,被突然回来的魏朝撞见,两人当即吵骂起来,惊动了皇帝。 皇帝不管二魏谁对谁错,他关心的只是奶妈的幸福。他问奶妈说:“客奶,尔只说尔处心要着谁替尔管事,我替尔断。”客氏也是个敢作敢当之辈,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多年的“夫妻”魏朝恩断义绝,毫不犹豫地把手指向了魏进忠。 当年的客氏刚满四十,丰韵犹存,而魏进忠已经是五十有三的老头。看来,这个重感情、“憨而壮”的老太监身上,确实有某种不可抵挡的性格乃至人格魅力。
魏忠贤人格魅力的体现。 当时已经53岁,还能勾引喜宗的奶妈。
无论如何,成为客氏的“对儿”变作魏进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客氏的亲信就是皇帝的亲信,从此,他成了皇帝最信任的太监。这一点对他来说意义深远。因为,与对木匠活的强烈兴趣相比,刚刚登基的天启帝对政治却十分厌恶。繁重的政务对他来说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折磨。他自幼生长在清冷的东宫,平时除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几乎没有接触过其他人,更没见过什么世面。因此,在上朝的时候,他总是显得羞涩、笨拙,坐在那儿活像一个木偶。别人说什么,他根本听不明白,也不想听明白。他急需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来替他处理这些“麻烦”,好让他一心一意回后宫玩耍。这一重任,阴差阳错而又顺理成章地落到了老太监魏进忠身上。这个不识字的太监被任命为司礼监秉笔,职责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折。 为一个对政治没有兴趣的皇帝批奏折,就意味着掌握了帝国的所有权力。
明朝皇子的教育方式因此也存在无法提供很好的教育的弊端。
所有这一切,仅仅反映了这个人资质的庸劣。他甚至连起码的避讳之道都不懂。如果他稍稍懂一点历史,稍稍读一点书,他就会知道,历史上凡是手执朝柄的太监,十之有九没有好下场。远的不说,就以本朝来讲,约一百五十年前权倾天下的太监王振死在战场上,死后全族老小包括婴儿都被杀光。约一百年前的“立的皇帝”刘瑾(不是“坐的皇帝”),更是被凌迟处死,活割了三千多刀! 魏忠贤不知道历史,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想福泽天下,雨露苍生,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他干得兴致勃勃,兴高采烈,也干得兢兢业业。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听别人念文件,然后他口述意见,一处理往往就是一天。虽然累,但是他感觉充实极了。和倒马桶不同,此刻,他真正体验到了工作的快乐。用现代词汇说,“他把全部的精力都贡献给了大明王朝”。绝不像史书所说,他要颠覆大明天下。他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治理好大明天下,才是他切身利益所在。
魏忠贤输在没有文化,没有预测自己的后路。但是确实是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东林党的遭遇,典型地说明了“忠臣”是多么荒谬的一个角色。 有明一代是中国历史上昏君最多的一代,也是忠臣辈出的一代。昏君与忠臣相辅相成,正如同阴与阳、高与下、黑与白,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
忠臣和昏君,清官和贪腐。
通过这一回合,魏忠贤第一次明确认识到,朝廷上下有一股反对自己的巨大势力。这仅仅是个开始,后来,此类奏疏越来越多。天启三年(1623年),周宗建上书把魏忠贤比作前朝太监刘瑾,说他祸国殃民,要求立予罢斥。紧接着,给事中刘化弘、陈良训,御史方大任、黄尊素等人数次从不同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攻击魏忠贤。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东林党人的代表、左副都御史杨涟上书历数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指责魏忠贤夺皇帝之权,恣意专擅;指责魏忠贤擅改成例,破坏法度;指责魏忠贤僭越,出行时俨然是天子的派头。 这一上书,实际上成了东林群臣对魏忠贤发起总攻的动员号令。六、七、八月,弹劾魏氏的奏折蜂拥而至,竟多达七十余章。从大学士、尚书,到普通的京官,都加入了这一行列。一时间,紫禁城上空乌云密布。
魏忠贤或许真的想好好治理国家,但是东林党人因为他的身份,不容他。
把人分为君子、小人本来是孔子一个不高明的发明,然而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奇妙,自从发明了君子、小人的分野之后,士人果然就分成了君子与小人两个团体。明朝士大夫争相标榜道德,崇尚气节,忠臣辈出,为历朝之最。然而,有明一代,士大夫中卸去所有道德负担、不要任何廉耻的人也比历朝为多。
孔子这一分,人们就两极化了,没有了灰色地带。
而所谓的“阉党”则由后者组成。 天启四年(1624)春,内阁大学士魏广微第一个敏锐地感觉到魏忠贤势力已成,急忙以同乡兼同姓的身份交结魏忠贤。头一回得到文臣的支持,魏忠贤受宠若惊,对魏广微也相当感激尊重,两个人一时间打得火热。魏广微上书给魏忠贤,封面上都写“内阁家报”,公私合璧,可谓一大发明。 天启四年八月,巡按御史崔呈秀由于贪污受贿,被革职查问,将被惩以重罪。危急之下,他通过熟人的引见,趁夜告访魏宅,痛哭叩头,一面申诉自己受了东林党人的排挤,一面要求做魏忠贤的养子。“当是时,忠贤为廷臣交攻,愤甚,方思得外臣为助。得呈秀,相见恨晚。”两人一拍即合。崔呈秀很快复职,以后又迅速上升为左都御史、少傅兼太子太傅,成为朝廷重臣。 很短的时间内,一批大臣就聚拢在魏忠贤身边,而且形成了滚雪球效应,越聚越多。明朝中叶以前,阉寺之祸虽盛,士大夫还是耻于公然与之为伍,到了末世,他们连这一点廉耻也不要了。内阁首席大学士,身份相当于丞相的顾秉谦,竟然在一次家宴中对魏忠贤叩道:“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拐弯抹角地硬要给魏忠贤当儿子。而另一位曾以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的张我续手法更高明,他因有一个女仆是魏忠贤的本家,于是“加于嫡妻之上,进京八抬,称‘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 史载所谓“十孩儿”、“四十孙”,大部分都是两榜进士。做了魏忠贤的儿子或孙子,对他们来说,就等于给自己的前程加了一个保险。这些人都是饱读诗书之辈,明朝及其以前各朝的依附太监者,无一不身败名裂,这一点他们不会不知道。然而,巨大的现实利益让他们顾不了太多了,这群末世赌徒,把自己的一生赌注都押在了魏忠贤身上,一旦拥有了权力,就急不可待地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安置私人、挟嫌报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自己赚足利息。至于国势如何衰微,政局如何混乱,那就与其全然无关了。一个帝国在魏忠贤集团的领导下,不论怎样天昏地暗,大概也不值得奇怪。
末世官员,已经觉察出魏忠贤的实力已成,因此迅速依附。 已经完全不顾前朝依附太监者身败名裂的下场了。
明朝的特务组织在历史上是极为著名的,这是由于明朝皇帝大多具有病态的好奇心,喜欢窥视臣民们的隐私。为此,他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特务组织,由东厂和锦衣卫组成,人数多达十数万。天启三年(1623年),魏忠贤出任东厂提督太监,在这个位置上,他才真正发挥了自己的特长,干得有声有色。
魏忠贤因为干了特务,才发挥了才能。
天启六年(1626年),一位苏州官员朱祖文因事进京,将入都途中及京城内外的见闻写成《北行日谱》一卷,生动地反映出当时社会惶悚恐怖的情状。他入京途中和在客店内都遭到了特务突如其来的检查,行李被翻了好几遍。进京后,他连续走了几家朋友,求住一宿,没有一个人敢答应他。其中一人,见他上门竟失声道:“此乾坤何等时,兄奈何自投此地?”可见当时恐怖气氛之深入人心。
道路以目。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到后来,这场崇拜运动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帝国各地纷纷为魏忠贤造起了生祠。古往今来,从来没有人受到过这样的待遇。各省为了讨好魏氏,造成的生祠之壮观,远过于什么岳庙、关庙。河南省城开封为了建造生祠,强拆民房两千多间,建成后前后九重,乃天子之数。延绥的“祝恩”祠,完全是皇帝专用的黄琉璃瓦为顶。祠内的魏忠贤像都是沉香木雕成,门口贴着这样的对联:“至圣至神,中乾坤而立极;多福多寿,同日月以长明。”建成之后,各地总督巡抚还要到祠中五拜三叩,口呼九千岁,没有哪一个活着的皇帝受到过这样的尊崇。 如此荒唐的闹剧,固然是因为魏氏一人的头脑简单,但也反映了整个民族素质在精神层面的进一步劣化。
- 魏忠贤如此高调,也能体现人之愚蠢,但是老百姓和官员的谄媚,也可以看出整个国家的骨气,消磨殆尽。
- 这一切喜宗要负责。
但是,他的集团内不乏聪明之辈,他们意识到了魏氏权力基础的致命缺陷:皇帝总有一天会死的,何况明朝皇帝大多短命。一旦皇帝去世,魏氏王朝很可能土崩瓦解。因此,他们暗中向魏忠贤献策,趁现在魏氏势力全盛之时,干脆代君自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魏氏集团利益长远。 然而,一听到这样的建议,魏忠贤惊得面如土色。他严厉警告谋士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他魏忠贤是大忠之人,怎么能存这样的心?他在谕旨里夸自己“一腔忠诚”,赤心为国,这都是实况。像他这样的“伟人”、“忠臣”,怎么会做出这样不齿于人类的背逆之事?
魏忠贤没有野心,愚忠不敢谋反。
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三个月后,天启帝去世。由于无子,帝位由他弟弟朱由检继承。 魏忠贤哭得昏天黑地。他对天启帝情近父子,皇帝的突然崩逝,对他的打击颇为沉重。他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悲痛之中,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悄悄聚集在自己的头顶。他也知道新帝登基后,也许不会像先帝那样信任自己,自己不会再有这样大的权势,可是,凭自己的忠心,后路也不会坏到哪儿去。这个庸人,在政治上迟钝得可怕。
这才看懂了绣春刀,魏忠贤的冷笑。 魏忠贤是忠心,但是政治上看不透,不知道崇祯皇帝要动自己。
新皇帝崇祯与天启帝完全不同,此人“心乐读书,十余龄即好静坐”。他对政治有着强烈的兴趣,一心一意要挽大明于危难。对于魏氏集团的胡作非为,他痛恨到了极点。一开始,他对魏忠贤还敬畏有加,慑于魏氏的巨大权势,他暂时没有任何动作。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这个庞然大物其实是个纸老虎。即位两个月之后,他决定动手了。他首先示意臣下弹劾魏忠贤,长期以来聚集的反魏能量一泻而出,弹劾魏氏的奏折铺天盖地。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初一,崇祯帝发布文告,宣告魏氏乃大恶之人,“本当寸磔,念梓宫在殡,姑置凤阳”。
皇帝爱读书,受到儒家文化熏陶,多多少少有些政治抱负,而非天启皇帝。
综上, 魏忠贤靠一场赌博,勉强进宫, 蛰伏数十载,跟对了主子, 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了主子,全盘皆输。
5 张献忠
剁手是张献忠部惯行之事。其作用有三:一是作为对负隅顽抗之人的惩罚;二是防止这些人以后再持兵器,与起义军为敌,这就是他们必剁右手的原因;三是让这些人作为活教材,让未征服地区知道抗拒义军的后果,以散布恐怖,达到震慑的目的。 这些断手的士兵被放出城,逃奔各自老家。他们把恐怖像瘟疫一样传播到了四川的各个角落。
张献忠的事迹发生在崇祯年代。 剁手的传说也因此发生。
中国人对佛经里的“劫难”二字有着独特的解读。劫难并非像佛经所言千万年才发生,而是每隔一二百年就要降临中国大地一次。每隔一二百年,人口增长和社会不公就要压垮王朝的纲纪,劫难如约降临。平时循规蹈矩的人们失去理智,相互杀戮,血流成河,王公大人们为贪婪付出了代价,雄伟的建筑与山积的财富化为灰烬。劫难过后,人口锐减,吸够了血的土地又重新蓄足了肥力以供养新一轮的繁荣,新的王朝在废墟上巍然建立。 中国历史就是这样了无新意地循环,一代代先人的灾难记忆,积淀成中国人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愚民百姓虽然缺乏把握历史规律的理性能力,却不乏体察历史节奏的感性直觉。
封闭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增长的不匹配,导致了王朝两百年的更替。
妇女的大量死亡是东方攻城战争中的固定情节。她们的自觉性也一再令人惊讶。她们壮烈得懦弱,高尚得简单。
这也是东方战争中妇女大量死亡的原因。
余瑞紫抬着酒坛,路过回龙桥巷。“到赵家塘石台砌边,只见满塘妇女,有淹死的,横尸水面,也有许多没死的,在塘中半浮半沉。台砌上还站着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少妇,犹豫着不敢往下跳。看见我们过来了,那少妇才要往塘里奔。押我的军人上前一把扯去要带走,妇人大哭挣扎。老妇人战战兢兢地从旁劝道:‘千岁爷爷叫你去,你就去吧!’妇人越发大哭不去。”余瑞紫大着胆子上前劝这位军人说:“老爷,这么偌大一个城,还少这么一个女人?这水淋淋的要她做什么?”这位军爷心肠不错,放过了这个妇人。
余瑞紫的记录中,妇人真是悲惨。
农民起义军的作风和军纪,是历史阅读者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和我们在课本上和电视里所看到的不同,中国历史上历朝的农民起义军,真正秋毫无犯的并不多见。大多数起义军所过之处,难免玉石俱焚。
农民起义军的作风,烧杀掠抢。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李自成部,在向北京进发的途中,也同样发布命令:义军兵临城下,不许抵抗。起义军放第一声炮,城中掌印官要出城迎降;放第二声炮,城中绅士要出城投降;放第三声炮,全城百姓要跪在街边,迎接起义军入城。如果略有抵抗,则破城之后,必大举屠杀,“寸草不留”。在史书中,并不乏李自成屠城的记载。
- 记得在《碧血剑》中,袁承志就是因为李自成之后的军纪涣散,而失望离去。
- 也不能因为一次义举和口号就标榜自己是正义之师,相反地,可能连正规军都不如。(柏杨 1999)
对农民起义军的军纪作风,其实不能苛求。这些好汉们拿起刀枪前,手里握的是锄头。他们文化素质低下,聚集在起义的大旗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什么“纲领”,而仅仅是因为饥饿。很难想象,仅仅因为握住了武器,他们就会从“愚昧狭隘”的中国农民瞬间化蛹为蝶成“革命战士”。
这话说的有些高高在上的卫道士口吻。
早在商鞅和孟子的时代,政治家们就已认定,只有让农民处于既不“转死沟壑”,又无“余粟”、“余力”、“余智”去“舍本而事末”,使他们世世代代“死徒无出乡”,才能保证天下太平。从极早开始,中国政治家们就发明了“户口制度”和“保甲制度”,建立起双重控制体系,把天涯海角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毫无遗漏地织入帝国行政网络之内。在这个控制体系中,居民们一生下来就被登记注册,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并且相互监视,实行连坐。一家有罪,邻里遭殃。
户口制度和保甲制度,限制百姓流动。
与此同时,历朝政府又坚持不懈地阻断民间社会自发组织的渠道,厉行打击民间的宗教组织和集会结社行为,使农民在政治上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比如元朝政府,禁止汉人划龙舟、赶集、夜间点灯。靠白莲教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登基后立刻取缔了白莲教。大清律则明确规定,百姓之间结拜兄弟是犯罪行为。
都是为了巩固王权。
中国政权对农民征课的各种租税,实际上总是远远超过官方字面上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之类的限额。从战国到明清,两千多年间,中国的农民,只有在农民起义后建立的新王朝初期三十年内,能够温饱之后,略有所余。而其余大多数时期里,都处在为温饱而奋斗终生的处境之下。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欧洲农奴比起来要低很多。据学者推算,中国农民去掉赋税后,年人均占有粮食通常低于六百四十斤。而在中世纪欧洲,一个农奴的年粮食消费量就达到一千零七十斤。而且,就连这低水平的生活,也多次被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打断。 专制权力发展的规律只能是掌权者越来越贪婪。尤其是每当一个王朝进入它的中后期,庞大的官僚机器和官僚队伍总是要像肿瘤一般进入无法抑止的膨胀阶段。与此同时,人口越来越多,人均占有资源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掉落到基本生活水平线下。饿殍遍地,鬻儿卖女,是每一个王朝末期必然出现的悲惨景象。
- 每个新王朝的开始几十年,百姓温饱且有余。
- 王朝末期,由于巨大的官僚体系需要供养,百姓生活水平都非常的低。
乾隆皇帝统治后期,由于人口激增,地租迅速上涨,在帝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佃户要求减租的社会风潮。一开始,这种诉求是和平的,通过直接向县令跪求或者罢市的方式进行。然而,官府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敷衍过去。 于是,有的地方采取了比较激烈的行动。乾隆十一年(1746年),福建上杭县民罗日光等人“聚众会议”,暴力抗租。群众性的暴力事件触动了帝国最敏感的政治神经,这一事件立刻被报告到皇帝那里,乾隆很快专门下达了谕令: 借减租起衅,逞凶不法,此风断不可长,着严拿从重究处,以惩凶顽,毋得疏纵……
聚众闹事,是最触犯帝国神经的。
关于民众与政府的纠纷,乾隆讲过至为精彩的话:“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官员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虽然爱孙子,但是绝对不会助长孙子反抗其父母的恶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就会反抗祖父。 这就是专制统治的逻辑。 在专制思维的禁锢下,政府面对百姓,永远是一副严厉的面孔,绝不认错,从不退让,永远保持着不断逼近的姿态。百姓面对官府,永远是一种恐惧、躲避和驯服的表情,只有永远不断退却、无限度忍让这一种选择。一方过于蛮横,缺乏约束,一方过于懦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这样一个没有自我纠错能力的社会里,当官进民退到危及人民生存这一底线时,老百姓只剩下造反这一种可能。
十全皇帝看的很透。
人类暴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强迫父亲强奸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人类的暴力,并未随着文明的进步而衰减。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黄瓜让你尝尝。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 然而一切又那么顺理成章。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人性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的多。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样本:禁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暴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强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暴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变化的不是人的性格,而是人的角色。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暴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暴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丧失人性,不仅仅是日本人。
军旅生活是枯燥无味的,暴力是唯一的娱乐。 这一点,可以理解《军中乐园》中,来138的每个男人,不加掩饰的欲望。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的陕北青年。他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他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Box\)明朝军人不受到待见。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在小说中往往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公安局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警察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 捕快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有些都是刑满释放的罪犯。
- 军人地位低,主要是因为不自由,上刺青,防止逃跑,常克扣粮饷,因此没钱。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毛泽东曾经说,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勇敢分子也要利用一下嘛!我们开始打仗,靠那些流氓分子,他们不怕死。有一个时期军队要清洗流氓分子,我就不赞成。”(1964年12月20日《中央工作座谈会纪要》)
打仗靠流氓,是农民起义军的开始的一个特殊现象。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暴”、“为富不仁”。 然而,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等特质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压制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人性是复杂的。
流动作战,是中国历史上那些声名显赫的起义军普遍采用的战斗方式。从唐末黄巢大起义到太平天国前期,莫不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农民起义战争的必然规律。因为在起义之初,农民军与官军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争中后勤的作用至关重要。官兵有着强大的后勤支援,有帝国通过帝国机器榨取的军饷。而农民军由于素质限制,即使占据了广大的地盘,也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队伍,通过赋税形式给他们提供后勤补给。他们的后勤供应,只能靠“抢”。而流动作战的第一个好处是不必有后勤准备。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军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东西数千里游食自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累赘。
流动作战,没有后勤保障,但也没有这样的负担。
除了后勤因素外,在人数对比、武器装备、技术素养等方面,起义军也常常处于官军的下风。他们通常无力与官军展开大规模的阵地战,因此,游击战就成了他们与官军对峙时的必然选择。面对强大的官军,农民军取胜的法宝是分合不定、出没不常。他们的作战方针,无非是“敌来我走,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追”。
颇有当年游击战的感觉。 阵地战是劣势的。
毛泽东对“流寇思想”有过准确的分析。他说: “这种思想表现在:一、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并由此去扩大政治影响,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二、扩大红军,不走由扩大地方赤卫队、地方红军到扩大主力红军的路线,而要走‘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路线。三、不耐烦和群众在一块作艰苦的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
长此以往,队伍素质堪忧。
在张献忠漫长的起义生涯中,我们只找到了一次赈济灾民的记录,那是他攻下武昌之后,发楚王府金银给饥民。除此之外,历史上记载更多的是他的烧杀抢掠。他和李自成的区别,史书这样对比:“老百姓对李自成往往开门欢迎,对张献忠则只有惧怕。”阅读历史记载,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感觉:张献忠部的这些绿林豪杰们似乎视被攻下的城市为自己囊中的财产,视城中的百姓为自己猎获的猎物。如何处置,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一般来讲,搜集完物资之后,他们会纵火,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变成一片瓦砾——他们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给明军。
张献忠因为捕快和边军的经历,造就了这遗臭万年的历史。
底层文化中的第一个缺失,就是人道精神的缺失。在正统文化中,“人命”起码从理论上,在表面上,是天地间最贵重的事物。“天地之间人为贵”、“人命至重”、“仁者爱人”等字眼,充斥儒家经典。专制法律虽然残暴,但对人命还保持着形式上的尊重。比如,每年帝国所判的死刑,都要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校核审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层思维中,人命却是不甚值钱的东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那些专一杀人害命的人渣,如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居然成了底层人民的英雄。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所以一律杀掉。
- 脱离正统文化,从底层文化,才能逐步理解张献忠的行为。
- 底层文化中,人命从形式上都是轻贱的,包括执剑者自己。
底层文化中的另一个严重缺失是缺乏对妇女的尊重,张献忠部在这方面表现一样鲜明。正如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分析的那样,正统文化本身虽强调男女不平等,所谓“夫为妻纲”即为明证,但是正统文化还是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强调正妻的家庭地位,欣赏在“夫为妻纲”基础上的夫妻间的“举案齐眉”,相互尊重。然而,底层文化对妇女,却是赤裸裸的贱视甚至敌视。正像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的黑帮老大所说:“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每个中国底层社会男人几乎都知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绿林世界里,女人除了供男人消遣,别无用处。《民国时期的土匪》提到,一个匪首在行军中仅仅因为妻子小脚走得慢,就毫不犹豫地一枪把她打死。
- 底层文化对人命和妇女都不尊重。
- \(\Box\)follow 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底层社会里物资极度贫乏,饥饿是每天必须解决的功课。在这个环境中生存,不需要太多迂阔的大道理,不需要什么“终极理想”、“人道关怀”之类的思想奢侈品,更无法谈什么“人的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主体意识”。每个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第二天的早饭在哪里。底层生存更需要的是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
- 底层文化对人命和妇女都不尊重的原因是底层社会需要解决生存问题,因此更加的崇尚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
底层文化毫不掩饰物质欲望。《中国土匪》记载,清末土匪们流传的人生信条是“活着做强盗,做鬼也不冤”、“年轻不刁(欺负)人,到老后悔迟”。《水浒传》里英雄们劫了生辰纲之后,并没见分给穷苦百姓的记载。《说唐》中贾润甫等劫掠官家财物,更是单纯为了自己享受。在《水浒传》第十五回,阮小二在赞美王伦治下的梁山时说:“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在上山之前,他们想到更多的也许并不是“济贫”,而是“劫富”。张献忠部在大抢大掠之时,似乎也并不以贪财好物为耻。与其他部队不同的是,张献忠命令他的部下搜掠金银充公。撤离四川前,他把历年抢掠来的金银沉于江底,有数十船之多。查尔斯·威尔伯说过:“贫困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堕落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衡量的。”底层文化是被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所困的文化,它缺乏基本的形而上的东西,不可能给中国社会提供新的思想资源。相比之下,倒是正统文化里,包含了一些超越性的因素,比如“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
- 梁山好汉更多是劫富却未济贫
- \(\Box\) 查尔斯·威尔伯说过:“贫困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堕落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衡量的。”
- 被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所困的文化,造就了一个社会的精神思想慢慢沦落。因此,一个受到农民军反复摧残的朝代,可想而知。
更让他受到强烈刺激的是东边的李自成已经开国建府,据地称王,兵锋直指北京,帝王大业已见雏形。李自成原本是和自己一样的“流贼”,长期以来一直甘拜他的下风。“初,自成无大志,所至屠戮,百姓保坞壁,不肯从。”然而,从崇祯十三年(1640年)经历一次大的挫败之后,李自成痛定思痛,策略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提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鲜明口号,不再骚扰平民百姓,专门以劫掠大户来充粮饷,凡是带不走的粮食,就用来开仓赈济百姓。并且,不再打下一个地方抢了就跑,而是派官设府,建立和扩大自己的根据地,踏踏实实地向外发展。才仅仅四年,李自成就从一个不起眼的流寇,成了新“天子”的最有优势的候选人,成为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大名的人物。现在,张献忠畏于李自成的兵势,也不得不开始奉“大顺”正朔。
有充分的史料证明张献忠天姿非凡。他作战非常勇敢,“战辄先登”,每次战斗都身冒矢石,亲临前线指挥。除此之外,他的领导才能也十分突出。他颇能吃苦耐劳,“夜尝不寐,裹甲微行,携刀巡视”。当时在大西军的外国传教士这样描写:“张献忠人甚聪明,与士卒同甘苦,自由谈话,表现坦白,温情大量,慷慨态度,且尝与属下饮食。”
官方史书说:“阴贼多智。”据曾与张朝夕相处的法传教士古洛东(Gourdon)《圣教入川记》记载,张为人“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令两位传教士“亦暗暗称奇”。论智力、胆气、武勇,他张献忠绝不比李自成差,差只差在胸无大志上。
- 张献忠没有在四川进行屠杀,是受到了李自成的影响,想要称帝。
- 李自成一开始弱于张献忠,然后折服几年,已经开始称帝,张献忠还是只是流寇。
- 李自成为了称帝,开始善待百姓。因此张献忠开始效仿,不再打游击战了。
进入四川之后,张献忠深深感觉到选择入川是对了。川兵柔脆,这一路他破重庆、据成都,派兵横扫各府、州、县和土司。大都望风而下,“州、县争封府库应伪命”。短短一年之内,除了遵义(时属四川)和几个边远土司以外,全川已归张献忠所有。
- 张献忠称帝四川,主要是因为川兵柔脆。
张献忠行军打仗,非常善于用计,这一点他比李自成要强许多。他打出过中国战史上许多经典战役,史称“张献忠用兵最狡”。如崇祯八年(1635年)乘元宵节期,他以三百人为内应巧取凤阳;崇祯十四年(1641年),他假扮明军旗号赚取泌阳;次年,他又扮装主考学使和赴考诸生,轻取当时明军吹嘘的“铁庐州”;等。
庐州,是中国古代设置的一个州,所在地为今安徽省合肥市。
他和这些文质彬彬的人怎么也亲近不起来。他知道,他手中的刀是读书人最怕的。可他们也仅仅是因此而怕他。这些恪守“三纲五常”的读书人对他这样的“叛贼”不但反感,而且痛恨。一有可能,他们会带人起来造他的反。所以,在大西国里,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书生。在四川科举取士,对他来讲,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把这些读书人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在地方上“造乱”。所以,考过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不予任用,只令其在八大王身边侍候,写写公文。而且考完之后,不管中与不中,都不许他们回家。
张献忠和朱元璋极其相似,但是没有后者好学,没有战略眼光,都是些街头智慧。
明王朝的这个掘墓人,和明王朝的创始者朱元璋在出身、经历、喜好,特别是残暴、野蛮、自私等方面惊人相似。然而在学习、用人、战略眼光上,二人实在不可同日而语。朱元璋也是文盲出身,然而在行军打仗的间隙,能够不间断地自学,后来不但熟读经史,甚至可以作出相当漂亮的文章。而张献忠以文盲始,以文盲终,一直到死,也没认住几个大字。朱元璋起兵之初,就怀抱天下之志,每到一地,必先延揽人才,把一大批有识见的士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大大提升了自己这个团队的知识素质和策略水平。而张献忠在读书人面前,总是感觉不太自在。他的团队中唯一的一个举人汪兆龄,是一个流氓化的士人,唯以捉摸张的心思为务,后期唯知投张所好,不断劝说张献忠大开杀戒,最终失尽人心。
毋庸讳言,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们大都在无“余粟”、“余力”、“余智”的条件下长大,没有条件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因此,大部分农民领袖都习惯于浅层思维,缺乏系统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他们目光短浅、见解狭隘、缺乏想象力,只恃一时之勇,缺乏一个大政治家所治理必需的知识储备、人格素养和智力基础。他们善于破坏,不善于建设。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千年间千百次农民起义里,只有刘邦和朱元璋两个人最终从社会最底层直接走上了皇位。其他百分之九十九出身社会底层的英雄豪杰,结局不过四种:一是大事未成之前默默无闻地死于枪林之中,这是绝大多数起义首领的结局,比如明末起义那百数十名外号各异的首领;二是虽一时据地称王,掀翻了旧王朝,战斗成果最终却被贵族们夺去,比如王莽末期,赤眉绿林首义,豪杰纷起,结果却是把宗室刘秀送上了皇位,而隋末瓦岗寨程咬金们虽一时做了皇帝,最终还是被谙于统治术的前贵族唐王李氏收服;三是距一统天下只差几步之遥,却终因素质太差,抵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意志崩溃、沉于酒色,最终亡国,比如洪秀全,也可以算上李自成;四是只会攻城略地,四处流动,一旦坐了天下,反倒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黄巢。张献忠也遇到了黄巢的问题——缺乏策略。
刘邦、朱元璋最后成才,因为没有走以下四条路。
- 大事未成而死,如千千万万起义军头领。
- 斗争成果被攫取,如王莽末期,最后刘秀得了天下;如陈咬金等,最后让李家得了天下。
- 抵御不住诱惑,如,洪秀全、李自成。
- 只会游击,如,黄巢、张献忠。
张献忠定都成都后,开国面临了几项问题。
- 策略问题 1.没有采取宣传,并且军政措施也没有到位,因此实际控制地区不过十几个县。 1.统治手段恶劣,采用警察管制、暴力镇压、特务统治。 1.特务统治,让士兵假扮老百姓,进行监视。
- 吃饭问题 1.统治以来,没有一项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以及相关征税条例。 1.军队粮饷全靠抢,先是官家和地主,之后就是老百姓。
- 军事实力问题1
- 称帝后将不能再打运动战,因此军事实力下降。
农民起义的功效,
1.减少人口,为下一个王朝的崛起做准备。较多王朝末期,人口压力负担重大。 1.对文化的摧残。除了清王朝,各朝代的王宫宫殿都毁之,这是因为清王朝不是农民起义军推翻的。 1.加强专制思维。底层人民的皇权意识更强,因此他们当了王,有过之无不及,对自己原来的阶级兄弟更加残忍。 因此,农民起义只是对封建制度的一次整修,为此进行下一个封建制度作准备。
正像德国学者弗洛姆所说,“(施虐)是一种把无能感变为全能感的行为,它是心理上的残废者的宗教”,“绝对控制另一个生命,等于是把这个生命变成自己的物品,自己的财产,而自己则成了这个物品的神”。
张献忠可能是自卑和无能的。 读书不行,失败的职业生涯,然后反社会的性格造就了匹敌李自成的成就。
其次消灭的是“僧道、医卜、阴阳诸流,及百工技艺人”,这些人是流民中的精英人物。没有人比张献忠更熟悉农民运动的规律,他知道,农民们是一堆干透了的柴火,而这些有知识、见多识广、爱动脑筋的人就是一个个危险的火种。历次起事都是由于这些不安分的人振臂一呼,广大愚民才起而响应。所以,此等人亦应作为不安定分子,除之而后快。所以,张献忠亦采取欺骗手法,“托言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至则皆死”。仅在成都城一地,他就杀死和尚两千多。
张献忠非常情况流民中读书人、手艺人是不安分分子的来源,因此极力抹杀。
张献忠征战十余年,从未见过这样的百姓。在其他各处,百姓对他都是俯首帖耳,战战兢兢,唯蜀人“忘恩负义”。他不解地问部下:“朕得蜀二年,蜀民恩之不附,威之不畏,屡抚屡叛,将若之何?”他忘了,他以前攻破一地,最长不过数月。而今他在四川据守时间如此之长、措施如此之烈,百姓们除了造反,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这也是为什么建立根据地,不得不采用绥靖政策,长时间的强压,“百姓们除了造反,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因此李自成号称仁义,也是不得不而为之。
张献忠也许是疯了,问题是:为什么他的数万部下居然依旧对这个疯子俯首帖耳,一丝不苟地执行这个疯子的任何疯狂指令?这就是东方集权体制的威力。这个体制的特点就是没有对最高权力的制约机制,因而会把一个人的英明放大为全体的胜利,把一个人的疯狂放大为全体的罪恶。在张献忠之前即有朱元璋,出于一己之私,大肆屠杀功臣,而几乎所有功臣都老老实实地引颈受戮的先例。
集权下的一个特征。
在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里,对参加屠杀的日军的采访,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几百年前的张军:因为经常在战场上置身于大批的尸体和血腥中,神经都处于麻木状态了。还不能不承认,每当看见那些大批倒下的日军战死者,就会引起一种一心想对敌报复的复仇心,就会闪出嗜虐心理。那时我们驻下关。我们用铁丝网上的铁丝把抓到的俘虏每十人捆成一捆,推入井中,然后浇上油烧死。有种杀法叫“勒草包”,杀时有种像杀猪一样的感觉。干着这些,对杀人就会变得无动于衷。因为这对我们来说,太司空见惯了……再者因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因此屠杀对于士兵来说,是一种报复的心理的释放。
傅迪吉惊恐无措,事后总结经验教训,告诫后人不要住在城里:“可怜城中遇难,与乡间大不同。若在乡间,纵逃不出,犹能东奔西走也,有须臾之缓;城中寸步难移,唯束手待毙而已。从来一治一乱,天道之常,后之人当以此为鉴,乱世切莫居住城池。
因此抗日期间,退后到重庆也是考虑之一。
结果是:“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 要这样仔细是因为:“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其领兵官。” 前面提到的小秀才欧阳直,他在为张献忠部服务时,“尝见郫县解来一个逃民,审讯之后,发现系峨眉人,于是负责查剿峨眉的官员洪都督被剥皮。” 在这样严厉的政策下,各地官兵当然不敢不尽职。仅川中各县,就有十四万多人死在屠刀之下。
张献忠这么做之后,自己的兵官也不敢包庇,因此残忍至极不亚于南京大屠杀。
作为一项军事命令,当然要有验功标准。那就是手掌。欧阳直办理文案时,曾经见到以用手掌记功的记载。他说: 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掌一双准一功。凡有军官衙门所在,手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人掌,则更几于假山之万叠千峰矣。尝见一札付,自副将升总兵。其札头空白处,用朱笔细字备注功级,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剁手以数领功,可见明朝末年,这皇帝当的真是废物。
人已经杀得差不多了,张献忠开始撤退。穷途末路之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眷恋家乡。他对部下说:“弃蜀出秦,一得长安,则是中原首领自我而据,且关中为我故乡,诸将兵多系秦人。自来强兵战马皆产于秦,要图大事,还是陕西。”
张献忠对陕西、秦国、中原的认识。
第一重灾难是饥荒。张献忠据蜀期间,破坏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绝大多数耕地都被撂荒,积存的粮食则被搜掠净尽。所以张献忠部走后,四川遇到了严重的饥荒,粮价大涨。清人费密撰《荒书》记载:“盖自甲申为乱以来,已三年矣。州县民皆杀戮,一二孑遗皆逃窜,而兵专务战,田失耕种,粮又废弃,故凶饥至。此时此时米皆出土司,米一斗银十余两,嘉定州三十两,成都、重庆四五十两。”
张献忠在和清军的战役中战死。 然而,由于张献忠割据四川时,大肆破坏生产,导致了吃人的现象,
- 百姓
- 清军
- 当地武装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像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传》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作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他们称首领为“掌盘子”,内部有一套行话:称杀人叫“折割”,“锁人”叫带线,埋伏叫“卡子”,与土匪似乎区别不大。《南明史》说,他们“后来同当地官匪纠结,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武装”。他们有时与各地小股土匪结合,有时又受雇于官兵,为其打土匪。虽然他们规模没有张献忠浩大,但所作所为酷烈过于张献忠。欧阳直《蜀警录》载:“摇黄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交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黄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黄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虐,远甚于张献忠。”
“摇黄”起义军
- 吃人,因为四川的粮食被张献忠糟蹋殆尽
- 勾结官匪
- 酷吏
第三重灾难来自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清的军队,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四川都得靠抢粮为生。
明军、清军也重重伤害四川。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
瘟疫、虎灾也是。
康熙六年(1667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来到四川之后报告给皇帝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已经无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
吃人、“摇黄”、官兵、瘟疫、虎灾 五害的伤害很严重。
可是再往上翻检历史,我们发现,我们不过是少见多怪而已。这样大规模的灾难在四川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元末同样如此。元时四川是主战场之一,战争过后,人口从宋朝的两百五十九万户锐减至十二万户。后来朱元璋大力移民,才逐渐使四川人口恢复。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士人的说法则文雅一些,那个身经离乱的读书人欧阳直晚年在他的《蜀警录》一文劈首写道,明末以来,四川“世风日下,人们越来越奸诈,人心越来越险恶。环顾巴山蜀水,到处是不良之人。川北之人粗暴,川西之人阴柔,川南之人好坏各半。及省会和川东之人,奸狡刻薄,比别处更甚”。 他提出避免此类悲剧的方法是号召大家自我反省,提高道德水平。“吾愿凡我蜀人,自今以后各图修省,共回天意。”杀人者张献忠和被杀者在此达成了高度的共识。
这是反复劫难后,说服自己的想法,接纳自己的伤害和施暴者。
6 吴三桂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吴三桂三十一岁。这是一生中最挺拔亮丽的年华。就在这一年,他第一次面对了从未经历的精神重压。
吴三桂的时间线。
建立明朝主要人物的时间线。
继洪承畴之后,三十一岁的吴三桂统率辽东兵马,成了宁远城的最高军事长官,成了明帝国风头最劲的将领,也第一次成了明清两朝大角斗中的焦点人物。崇祯皇帝和皇太极的目光分别从北京和盛京而来,聚焦在他身上。
盛京是清朝(后金)在1625至1644年的都城。即今辽宁省沈阳市。
自视颇高的他无法接纳这个肮脏的字眼。天朝和异族,从来是两个相互消解的世界。从敌人那里得到得越多,标志着丧失得越多。满洲人给他的地位再显赫,也无法抵偿投降使他付出的人格代价和名誉损失。如果那样,他将日夜承受舆论造成的心灵重压。
“从敌人那里得到得越多,标志着丧失得越多”。 这句话说得很好,颇有抗日时期,一个革命者应该有得觉悟。
治理天下的要诀即是充分培养人们的忠孝品质,鼓励人们尽忠尽孝。一个朝代如果覆亡,那么,作为本朝恩典的主要享受者的社会上层成员(包括官员和士人)就有义务为他的恩主尽忠殉国——这是光荣的选择。或者,至少也应归隐山林,不再为新王朝服务——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所以这是归隐的依据。
翻检图书馆里整架整架发黄的史书之时,我惊异于历朝历代忠臣烈士的数量,他们总是于王朝板荡之际集中出现,史书作者总是不得不为他们那些近乎雷同的事迹留出大量篇幅。他们多数是在并无切身危险的情况下安然自裁,有的还同时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女,甚至于贴身仆人,阖门自焚很常见。他们用这种残酷的自杀方式,为自己的精神生存赢得空间,并因此获得精神上的自足感。这是他们完成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使命的最完美选择。
王超灭亡时,忠臣很多,正如越腐败,清官越多。 这都是遮羞布。
我们无法确知十六岁的少年吴三桂的心理感受,无法确知他的举动是出于父子情深——吴三桂和父亲的感情真的很好,这在那时是并不多见的情形——还是少年人的热血冲动。总之,在祖大寿未加注意的情况下,少年吴三桂带领二十几名家丁驰出城门,杀入了四万满洲兵的重围之中。皇太极此时想诱明军出战,但是这二十多人的队伍却大出他的意料,这个精明雄武的满洲首领不知道明军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少年吴三桂此时把生死置之度外,凭着一股血气,带领着二十多名家丁,居然如入无人之境,杀到父亲身边,把吴襄从目瞪口呆的满洲兵中带了出来。皇太极怀疑明军有诈,下令兵丁不要追杀,听任吴三桂父子逸去。这个传奇性的遭遇,给吴三桂带来的是一生受用不尽的声誉资本。在文恬武嬉的大明王朝,这个十几岁孩子的孝勇之举立刻遍闻天下。连皇太极也对这个后生赞不绝口,称他为“好汉子”,并不无遗憾地说:“吾家若得此人,何忧天下?”
吴三桂的纪事有救父、跟皇太极有冲突,因此是道德的楷模。
之后,吴三桂高中武举。再之后,仕途一路坦荡,年仅二十八岁时,就做到了镇守一方的宁远总兵,成为青年将领中的翘楚。在仕途的攀升过程中,他比谁都更深切地感受到道德资源对一个人社会成就的巨大推动作用。吴三桂十分爱惜自己忠臣孝子的社会形象,他习惯于围绕这个形象设计自己的行动。在父母面前恭谨体贴,在朋友圈里轻财好士,在百万军中英勇无双,吴三桂知道社会对他的角色期待,也尽心尽力地完善自己的社会角色。年仅三十一岁,吴三桂即已被破格提拔为辽东提督,总领关外军事,社会对他的回馈不可谓不厚。大明朝对他确实高恩厚德。
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
儒教的价值,在明朝被张扬到了极致。孔子在明朝受到前所未有的尊崇,每个读书人都必须死记硬背四书五经,每个乡村在朔望之日都必须集会听老人们宣讲圣道。这个朝代的读书人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都更善于引经据典,这个朝代树起的贞节牌坊比任何一个朝代都要多。每个年代,总有一批批大臣因为谏举皇帝不符祖训的行为,和皇帝据理力争较劲到底,被廷杖被流放被杀头,光荣地登上“忠臣榜”。可是也从来没有哪个朝代像明朝后期那样,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空前低落,人们的精神生命空前萎缩,社会陷入严重的道德危机之中。名教纲常的道德约束作用,因为朱氏家族的透支使用而遭到严重损害。事实上,儒教的伦理规范有着天生的缺陷。它基于人性本善的虚妄假设,要求每个人都压抑心中活泼的自然欲望,通过极大的自我克制,服从于僵硬的道德教条。它没有为人的自然本性中软弱的丑恶的一面留下弹性空间,不承认人的平庸和趋利避害的本能,缺乏对人的基本物质需要的尊重与关怀。它只有最高标准而没有最低标准。它也许能激起社会动荡时期的某种道德狂热,却不适宜作为普遍意义上的人性调节器。
道德价值的过分张扬,最终结果却是整个价值体系被削弱扭曲,人欲中卑劣丑恶的一面得到了大放纵和大宣泄。
- 朱氏家族过分强调儒家规矩,导致整个社会压抑太久,导致后明朝后期整个社会的道德崩塌。
- 儒家基于人性本善的虚妄假设,没有对人性的基本关怀。
这也是侠客风云传中徐昌隆需要丑化皇帝的原因,真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
最有说服力的材料,恐怕还是末代皇帝崇祯在诏书中亲说的: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如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征收钱粮先要克扣),完正额又欲羡余(帝国规定之外又要私自征收)。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一有建设工程,就乘机中饱私囊)。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判案)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不给贿赂),则敲扑任意;囊橐既足,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餍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清]计六奇撰《明季北略》卷十三)不得不佩服这位末代皇帝的清醒、洞察力和勇气,还有不错的文笔。可惜仅仅描述症状无济于事,没有哪位名医能挽回大明朝的抽心一烂。
崇祯皇帝接位于自己的哥哥,杀了魏忠贤,其实是有一代明君的才,但是没有机会了,大明王朝没有多少时日了。
在三纲五常的覆盖之下,整个社会成了一盘散沙。由于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人格标准,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关系表象之下,是人们之间的深刻不信任。人们因为对自己不抱信心,所以对他人也失去了信心。皇帝信不过大臣,上司信不过下属,朝中大臣信不过外面征伐的武将。一遇大事,廷议经常是经月不决,大家都怕承担责任,都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来敷衍。即使是忠心自矢的人,也总笼罩在人们的怀疑目光之中。整个明王朝后期最杰出的军事领袖袁崇焕,因为满洲人一个并不高明的反间计,被崇祯皇帝活活剐死。继袁崇焕之后,又一个最有才干的将领洪承畴,也是因猜忌怀疑被推进了身败名裂的厄运之中。
- 整个社会充满了不信任,由来已久,是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由明高祖朱棣进行了加强。
- 不信任导致皇帝的猜忌,先后傻了袁崇焕和洪承畴。
洪承畴,字彦演,号亨九,福建南安人,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按正规途径升入社会上层。和一般读书人不同,教条化的儒教灌输模式并没有毁坏他的思维能力。他通达权变,冷静务实,办事能力极强。崇祯初年,陕西农民军震动天下,官军望风而逃,洪承畴受命前往镇压,六破李自成军,俘获起义军首领高迎祥,给农民军以毁灭性打击。陕西战事初平,关东形势吃紧,崇祯皇帝又征洪承畴总督辽东军事。洪承畴总结前几任辽东军事长官屡战屡败的教训,制定了稳扎稳打的战略,针对满洲人羽翼已成、实力颇丰的现实,决定采取屯田久驻、步步为营的策略,逐步把满洲人赶回老家。应该说,这是当时情势下唯一现实的策略,也是明朝在明清角逐中最大的一个胜机。可惜洪承畴这个战略构想遭到朝廷的激烈反对,性格急躁的崇祯和那些精通小楷和八股的官员们一致主张速战速决。他们认为天朝大国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异族,实在是一件奇耻大辱。指责洪承畴怯懦畏缩、劳师糜饷的奏章一件接一件地递到皇帝面前,皇帝则派出一个又一个太监到前线监军,谕旨里流露出愈来愈明显的怀疑和杀机。被逼无奈的洪承畴仓促出战,结果是全军覆没。洪承畴不是败给了满洲人,他败给的,是自己的自己的同胞。吴三桂是洪承畴辽东遭遇全过程的见证人之一,他亲眼目击了洪承畴在内外夹击下走向覆灭,这令他胆寒不已。和每个处于历史大情节之中的人们一样,他并不能清晰洞见历史的转折点,但是他每时每刻都能感到充斥帝国的死亡气息。这个帝国就像一艘庞大而破烂的大船,在风雨飘摇之中,不知还能支撑多久。他吴三桂,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吴三桂,为什么非要用自己的新鲜亮丽的生命去做这艘破船的殉葬品?
- 洪承畴[chóu]是败给了自己的同胞,同胞盲目相信“天朝大国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异族,实在是一件奇耻大辱”。
- 目睹这一切的吴三桂“为什么非要用自己的新鲜亮丽的生命去做这艘破船的殉葬品?”
唯一遗憾的是吴三桂对读书不太感兴趣。一心望子成龙的吴襄在培养儿子上不惜工本,曾叫吴三桂投在董其昌门下读书,无奈吴三桂实在不是此道中人,吴襄也只好由他去了。好在当时对武将的文化素质要求并不高,武功骑射是衡量武将才干的主要标准。
明朝对武将文化水平还是要求不高的。
但是,出众的武功和传奇般的孝勇之名,并不足以解释吴三桂令人目眩的升迁步伐。吴三桂真正过人之处,在于他的处世能力。他属于多血质类型,社会协调性极强,善于感知别人的情绪反应。不论什么场合,他都能镇定自若,在战场上,吴三桂表现出的勇气和沉着使他能赢得所有军人的尊重;而在社交场合,吴三桂的沉稳风度使他能永远成为人群中心。吴三桂城府极深,精明机敏,和同龄人相比,他显得成熟许多。年纪轻轻的他在关外上层人物的圈里就有着“轻财好士”的美誉。虽然年纪轻轻,又是名门之后,可吴三桂身上见不到一点纨绔之气,和任何人交往都是一派和颜悦色,彬彬有礼,从无疾言厉色。尤其是对那些地位较低的人,他同样和蔼可亲,一脸坦诚,让人大有受宠若惊之感。吴三桂热衷于广泛交游,人有所长,他总是千方百计要与之结识,别人遇到困难,他经常主动慷慨解囊,一掷千金。对于那些身居高位于他的前途大有关碍的人物,吴三桂更是善于攀附,不显山不露水之中每每赢得他们的好感。天启年间,高起潜代皇帝总监辽东兵马,初出茅庐的吴三桂就认这位位高权重的太监做了义父。大学士方一藻巡抚辽东以后,吴三桂很快和其子方光琛成了结拜兄弟。洪承畴经略辽东之后,他又和洪的亲信幕僚谢四新结为至交。所以历任边关大吏无不对吴三桂宠眷有加,他不发迹,还有谁能发迹?
吴三桂除了羽毛爱惜的好,武艺好,处世能力极佳,历任辽东大吏都交好。
他们的征服大业需要汉人的引导,所以他们竭尽全力争取那些有才干的汉人,执着而真诚。
祖氏三雄一直是他们争取的目标,满洲人因为受到祖氏兄弟的有力打击而敬重他们。满洲人听不懂“忠于天地、义动云天”的神话。在部落的争战中,狡诈、残忍、背叛都不是罪恶,而是生存的方式。弱的服从强的,失败者归顺胜利者是理所当然的事,投降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应该说,他们不能完全了解他们的诱降给这些汉人带来的心理伤害。
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在一次战役中俘获了祖大寿的两个儿子和一个侄子,他赐给他们房屋土地,并以此为诱饵招降祖大寿。祖大寿不为所动。崇祯五年(1632年),皇太极围祖大寿于大凌河城。三个月后,城中粮竭,祖大寿和皇太极订下城下之盟,率队出降。皇太极大喜过望,厚赏祖大寿。为了表示对祖大寿的充分信任,他命祖大寿为前导,带兵攻取锦州。不料在锦州城下,祖大寿甩开大队人马逃入城中。皇太极的胸襟、气度和精明借此机会表现出来,他“命达海传谕慰诸降将(和祖大寿一起投降的其他将领),大寿诸子孙赐宅以居,厚抚之”。七年之后,皇太极又一次俘获祖大寿。这一次,祖大寿自度不免一死,皇太极却依然不屈不挠地争取他。出于对明朝的失望,对子孙前途的考虑,还有对这位满洲首领人格力量的屈从,这一次,祖大寿低头了。皇太极明白他的成功不仅仅是招降了祖大寿,更重要的是,他用这一举动在汉人将领中建立了信任。他知道他的付出将会得到巨大的回报。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没有后来越来越多的汉人的归降,满洲人夺取天下将是一个虚妄的梦。
- “如果没有后来越来越多的汉人的归降,满洲人夺取天下将是一个虚妄的梦。”这才是我认为客观的答案。
吴三桂简直不能相信洪承畴会投降。而相信之后,他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松。洪承畴是在朝衮衮诸公中吴三桂真心敬重的人物之一。对于读书人,吴三桂的心理一直很矛盾。一方面,他对这些人嘴里那些深奥的道理敬畏有加;另一方面,这些说起话来头头是道的人,办起事来却往往让他诧异不已。这些人办正事迂腐天真,可是捞起钱来门道比谁都精,钻营起来脸皮比谁都厚。遇到树名邀誉的机会争先恐后,到了拿章程、做决断的时候,却言不及义、纷纷推诿。满朝大员,率多此类,吴三桂以为,帝国就是在这些人手里败坏了。不过,洪承畴和他们不一样。这位大帅外表也一样的文弱,眼神中却有股通透沉静之气,那是胸中有城府、有见识、有块垒、有操持的沉静。这位文章学问名满京师的学士,并不是那种只能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他放下毛笔跨上战马,就把大名鼎鼎的李自成打得只剩下十八骑败走商洛。吴三桂觉得,书上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人就应该是这样,内圣外王,下马能文,上马能武,这才是受了圣人之教,得了圣人之道。对这样的人,吴三桂从心底里佩服,他们才是天地正气之所钟,帝国希望之所在。虽然满朝昏昏,但只要有几个这样的大贤,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大明朝就有希望,老朱家的气数就不会尽。
- 洪承畴是真的能文能武之人,因此得到吴三桂的敬重。
- 连洪承畴都投降了,吴三桂当然觉得轻松,因为自己不如洪承畴,投降又何妨?
松锦陷落之后,人人都做好了悲痛的准备,等待着洪承畴殉国的消息传来。 毫无疑问,又一个崇高的身影将走进祭坛,做孔孟之言的悲壮殉葬,和苏武、岳飞、文天祥们一起享受后代的崇敬眼光。也许还会有《正气歌》之类的作品留下来,成为千古名篇。崇祯皇帝甚至已经在北京为洪承畴立了祠堂,设了祭坛。可洪承畴居然就投降了。道德文章的这位光辉代表转眼就成了丑恶的叛徒,一夜之间,就从高耸入云的道德殿堂坠入精神地狱。这个角色转换也实在太迅速了,实在叫人难以适应。 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不是自我所能左右,而是常常受到所处社会的粗暴而蛮横的威胁。一个人,常常会突然陷入外部情势造成的精神陷阱之中。比如,依附的王朝灭亡了,无辜的生命会面临尽忠还是求生的考验;比如,一个妇女的丈夫死了,她面对的是苦苦守节还是忍辱再嫁的两难选择;再比如,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会在突然之间因为自己的亲戚犯罪而被株连入狱,虽然自己和这个亲戚可能根本不通音信。
因此只靠自己想要保持品德是很难的,需要格外的爱惜羽毛。
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甚至是最简单最轻松的选择。而活下来,却需要勇气。你必须承受社会舆论和内心负罪感的双重挑战,这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力不足够强健,肯定要在这种重压之下委顿,再也难以发出热量。《清史稿·祖大寿传》共四千余字,其中关于祖大寿降清之后六年之内的事迹记载,寥寥三十二字:明年,世祖定鼎京师,大寿从入关。子泽溥在明官左都督,至是亦降。十三年(1640),大寿卒。这枯燥平淡的几十字,从一个侧面明确传递出祖大寿生命中最后六年生活的压抑、灰暗:那是一种苟活。
苟活
从宁远到山海关,距离是两百四十多里,在当时,按正常行军速度,两天内可以到达。可是不知为什么,这样短短一段路,吴三桂的大军竟然走了八天。是由于队伍过于庞大以至影响了速度,还是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呢?这成了明清易代史上的一个谜团。俯视一下当时的情势,这个谜其实并不难解。此时,大明朝的腹地已成鱼烂之势,大半领土已在起义军的控制之下。李自成的军队连战连捷,士气正旺。吴三桂的关宁铁骑能挡得住李自成的步伐吗?根本不可能。吴三桂也许能在北京城下阻挡李自成几天,却没有能力挽狂澜于既倒。作为受恩深重的军官,他应该与大明朝共存亡、相始终。问题是,现在只有终,没有始;只有亡,不能存。如果天下势仍有可为,他有可能做个中兴名将,拯大明于危难,扶大厦于将倾,不论有多少艰难险阻,吴三桂也不会却步。可如果只是单纯地送死,他实在没有必要那么兴冲冲地自投罗网。当然,吴三桂不能按兵不动。如果他按兵不动,就会成为帝国和民族的罪人,就等于宣告自己是叛臣逆子。他可不想给天下人这样的口实。所以,吴三桂选择了这样一个最佳方案:拖延。他摆出一副对朝廷尽职尽责的姿态,在行进的路上等待着大明朝的灭亡。等到明朝的灭亡已经成了既成事实,他的效忠对象已经不存在之后,他就有了道义上的行动自由。下一步的取舍,就轻松多了。真实的吴三桂在求生本能的指引下,在道德的荆棘阵中寻到了一条缝隙,进行了一次诡秘的出逃。
明朝末年,每个将领都是夹着尾巴,找道德标准的漏洞。
吴三桂的算盘打得很准,就在他在勤王的路上缓缓行进之时,三月十九,农民军攻陷了北京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用一根白绫,给大明王朝三百年的统治打上了一个句号。得到这个消息时,吴三桂刚刚走到河北丰润,距京城尚有数百里之遥。他忙撤兵返辔,率领大军奔回山海关。这座依山傍海的雄关,将是他用来换取后半生前程的砝码。明朝的灭亡,使得这座关城已经姓吴了,他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不过,他知道,这座关城不论是对李自成还是对皇太极都是沉甸甸的。他完全有理由相信,李自成会为这座关城开出一个大价钱。李自成会找上门来的。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明朝覆亡后的第十天头上,李自成的信使到了。带来了封吴三桂为侯的檄书,带来了四万两犒师银子,同时,还带来了老父吴襄的一封信。
是啊,大势已失,天命难回,帝国已亡,家族仍在。父母家小还有那日夜思念的陈圆圆都在李自成的手里,为了父母的生命牺牲自己的名誉,情有可原,顺理成章。在大明他是平西伯,到了大顺他就是归命侯。寇贼杀了皇帝,寇贼就成了皇帝。从行脚僧起家的朱元璋可以做明太祖,那么,同样用血汗挣得天下的李自成为什么不能顺天应命抚驭万民呢?
可是,四月初五,当吴三桂来到永平以西的沙河驿时,突然遇到了从京城里逃出来的家人。这个家人因多日逃亡形同乞丐,一见到吴三桂就痛哭失声。原来,大顺军入城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赃助饷,剥夺高官显宦们的家财来解决财政困难。吴襄虽有招子降顺之功,也不能例外。昔日巨富的吴府,现在已被搜刮得空空荡荡。吴三桂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半天沉吟不语。他没想到李自成竟然送给他这样一份见面礼,看来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也不是太准。可是,自己已经走到这里,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也许他到了北京可以摆平这些。突然,他想起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陈妾现在怎么样?”家人告诉他,陈圆圆现在已是李自成驾下“权将军”刘宗敏的人了。
吴三桂出屋上马,调转马头。三万大军像一头发怒的雄狮直扑山海关。守城的农民军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已被袭杀殆尽,而闻讯应援的白广恩部,刚刚接近关城,也遭到痛击,竟然全军覆没。在战场上,很少有人能成为他的对手,尤其是在他狂怒之际!一场激战之后的山海关出奇地寂静,吴三桂一个人坐在大厅之上,没有任何人敢进来。他既不是忠臣,也已不是孝子,命运撕掉了他所有的面具,现在,吴三桂只是一个因为女人而狂怒的男人。在狂怒过去之后,他发现自己真的无家可归了。
- 吴三桂以山海关作为筹码,和李自成交换家人和大顺朝廷的侯位。
- 但是李自成不守信用,并没有厚待吴三桂的家人和陈圆圆,因此遭到了吴三桂的疯狂报复。
- 这就是大明王朝末年的诡谲多变,无论是崇祯皇帝、张献忠、李自成,都是狡黠不足为信之辈。
- 从这一步开始吴三桂失去了所有,尊严、羽毛、家人和妻妾。
多尔衮并没有用心思品味这些华丽的词,他立刻感到了这封信不同寻常的分量。这真是天赐之机,父兄两代人征战多年,始终不能接近的这座雄关,如今唾手可得,逐鹿中原的宏愿即将实现,他怎能不大喜过望。多尔衮立刻发兵,向山海关奔去。这时,山海关已经被李自成的大军团团围住了。李自成这次亲征,不光带了六万大军,而且还带来了吴三桂的父亲。他知道吴三桂是有名的“孝子”,他希望吴襄能发挥比六万大军更大的作用。到了山海关下,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命吴襄在阵前致书劝降。
- 之后吴三桂选择在山海关迎战李自成,同时向大清进行投降和求救
当多尔衮的大军到达城下时,这座关城已是岌岌可危。激战已进行了一天一夜,大顺军的攻势越来越猛,有的军兵已攻上了城墙。吴三桂焦急万分,可是老谋深算的多尔衮一点也不着急。他望着吴三桂那神情焦虑的脸,不慌不忙地提出,吴三桂得先剃发改服,他才能出兵。他还记着吴三桂那封慷慨激昂的信中装出的那副大明忠臣的姿态。
- 多尔衮诡谲多变,要给吴三桂一些侮辱,才肯施援手。
心理学家说,外表的变化对一个人的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满洲人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所到之处,坚决要求被征服者剃发改服,即使逼得这些人再度反抗也在所不惜。而许多本来已经投降的汉人,仅仅为了保住自己的发式,就再一次选择了死亡。因为双方都明白,这绝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改变,这实际上是为精神举行的葬礼。这种改变,意味着一个人彻底放弃了独立的人格和原本的价值体系,把自己变成异类。
- 大清的精神洗礼
法国传教士白晋在他所著的《康熙帝传》中说:“事实上,鞑靼人(满人)在征服帝国过程中,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而是汉人互相残杀,加上汉人中最勇敢的人,反而为了满洲人去反对他们本民族而战。”
吴三桂就是这些“最勇敢”的汉人中“最杰出”的一个。事实上,在大清取得江山的过程当中,平西王吴三桂在所有的将军中出力最多,功劳最大。一旦弃了道义信条,同胞的生命,在他眼里就成了一具具成全自己功绩的道具。出于一种特殊的心理,面对自己的同胞,他比满洲人下手还黑,手段还残暴。这里面也许掩藏着这样一个心理学的真实,那就是,这类举动正是为了掩饰吴三桂内心的负罪感、恐惧感和痛苦。
- 大清夺天下主要靠降将完成,可见崇祯皇帝失信于自己的大明子民。
- 吴三桂的残忍恰恰说明了他的负罪感。
击溃了李自成之后,他马不停蹄,他迎击降清复叛的姜襄,鏖战榆林叛将刘登楼,败明宗室朱森釜于阶州,败农民军将领王永强于同官,平定陕西,攻取四川,收复云贵……他的马蹄从关外一直践踏到云南,踏遍了大半个中国。没有他的浴血奋战,大清绝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夺取江山。这一系列战役,许多是硬仗、恶仗、死仗。他曾多次陷入绝境,生死悬于一发,凭着不屈不挠的斗志和运气,他才一次次和死亡擦肩而过。吴三桂一生中最激烈的战斗是为满洲人打的。为大清朝,他真的做到了舍生忘死。这一系列战役充分反映了吴三桂作为一个军人的杰出素质。从单纯的军事观点看,许多战役也许能成为军事经典。吴三桂的判断力、决断力,意志的坚定、忍耐,战略战术上的创造性,在此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顺治十七年(1660年),在为满洲人卖了十七年命之后,吴三桂终于获得了他的报酬——封藩云南,位享人臣之极。
- 无可厚非,吴三桂是一个军事奇才。
吴三桂对永历皇帝个人并无好恶可言。作为昔日的明臣,他对这位故主的后裔也并非没有恻隐之心和抱愧之意。大明朝没有任何对不起吴三桂的地方,有的只是高恩厚德,他前半生的功名地位都是大明所赐,可是他回报的却是对明朝后裔的无情追杀。不过,既然做了恶人,就做到底吧!现在,他就要借昔日恩人的头颅一用。于是,吴三桂上书,要求入缅扫灭南明残余。顺治皇帝认为没有必要,南明窜入荒夷,不可能东山再起,就放他一马吧。吴三桂却反复恳求,提出所谓不灭永历有“三患二难”,最后终于说得顺治皇帝动了心。于是,吴三桂又率大军踏上了为清廷效命的征程。
- 大明朱氏并没有对不起吴三桂,所谓斗米养恩担米养仇,这还不起的恩情,只能手刃恩人的子孙了。
自这天以后,吴三桂再也没有见过永历。四个月之后,他不顾别人的反对,没有把永历押赴北京,而是在昆明城外的蓖子坡把他缢杀了。
- 吴三桂的恻隐之心。
玩过奢侈玩高雅,吴三桂已经五十二岁了,却愈加裘马清狂。昔日占据了他全部情感世界的陈圆圆现在已不能享专房之宠,青春年少不再,他要抓紧剩下已经不多的时间恣意享受,尽情追欢,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巨大付出做出补偿。不过,吴三桂毕竟是吴三桂。虽然嬉游无度、日日笙歌,可是在世人的眼里,他仍是位贤明仁义的王爷。虽然跺一跺脚云南都要抖一抖,他却是一副宽厚长者的形象,平时和衷御下、待人和蔼可亲,与人计事相对如家人父子。人有诘难,益喜与之交往。文武官员每以公事拜谒王府,府中必于规制之外,备饭款待。上至督抚,下至守令甚至小吏,逢年过节都能得到王爷的丰厚馈遗。巡抚袁懋功内召返京,吴三桂以十万金相赠;继任巡抚李天浴患病,他竟不居王爷的身份,亲至府中视疾,以示眷励之意。凡是旧日上司或者朋友有求于他,不管多难,他必定尽心帮助。在辽东时,他曾隶属于毛文龙部,入清之后,未相往来。然而,当毛氏的老仆从几千里外的江浙赶到昆明,向他告诉失势的毛家被将军李强强占之时,他亲自出面,迫使李强退还了毛宅,还输金谢罪。宁都曾应遴曾于吴三桂有恩,其子游滇,吴三桂以十四万金相赠。上上下下都知道王爷仁义诚厚,可是也都知道王爷曾经置父母性命于不顾,曾经追杀故主子孙以为功。当然这不关自己的事,吴三桂在朝在野,都混得明白、混得精神,所以到处收获的都是毕恭毕敬和衷心服从。
- 吴三桂并非世人所想,很爱陈圆圆。到了云南,吴三桂过上了富贵翁的生活,声色犬马,陈圆圆色衰力驰,也不受宠了。
- 吴三桂交际很好,因此大家都处的不错,虽然当初有叛变,追杀旧主永历皇帝的事情,但是天下人也不关心,毕竟不涉及自己的利益。
满洲人对吴三桂失去信任,应该是从吴三桂亲身入缅擒杀永历的那一时刻起。永历帝那封信里的话,成了吴三桂命运的预言:“将军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自以为厚,而反觉其薄。”顺治皇帝可以理解吴三桂在命运的压迫下屈辱地投靠,也可以用混合着欣赏与蔑视的眼光看着他拼尽心力在大江南北为他卖命。但是,当吴三桂为了进一步讨好他而再一次扑向故主时,福临不寒而栗了。吴三桂做得太过分了,过分得连被效忠的对象都有些难以接受。一条噬咬旧主来取悦新人的狗,能让人放心吗?一个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人,可以为功,更可以为祸。当吴三桂从缅甸回来,马不停蹄地投入镇压云南当地叛乱之时,顺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皇帝即位了。
- 顺治皇帝可以容忍吴三桂,但是吴三桂卖主求荣,要追杀旧主的事件,体现了一个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性格,康熙皇帝受汉文化长大,懂儒家,懂礼法,怎么会容忍吴三桂。
康熙十二年(1673年),撤藩的诏书送到了云南。对吴三桂来讲,这确实是当头一棒。云南是他苦心经营准备留给子孙后代的。他为满洲人打下了大半个中国,云南这块封地并非过厚的报酬。对此,吴三桂和顺治之间有着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是现在,刚刚即位的康熙皇帝却要剥夺他用半生出生入死、肝脑涂地的拼搏换来的这点报酬,未免太让他吴三桂难以接受。兵权就是吴三桂的命根子。像吴三桂这样的叛臣,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失去了道义的保障。他的所作所为,使正人君子愤懑已久。而且,在军政上层生存了这么多年,他结交了许多朋友,也不可避免地树了许多敌手。一旦失去兵权,吴三桂的身家性命就会受到严重威胁。朝里多少人对他虎视眈眈!他之所以到处横行无碍,处处迎来满面春风,还不是因为兵权在握!朝廷催促撤藩的诏令一道接一道,面对年轻气盛的康熙皇帝一步步杀机毕现的举动,他好像别无选择了。吴三桂没想到康熙会这样薄情寡义,爱新觉罗家族会这样过河拆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看来这竟是千古通义,历朝历代,概莫能外。可是,吴三桂实在不想再叛变了,叛变并不是他的专利。他原想在满洲人的庇护下,安安稳稳地终此一生。几乎所有的史学家都把“三藩”叛乱的罪责归于吴三桂,我却愿意为他开脱。如果不是康熙帝对吴三桂个人品质的深刻反感,不是因其人年轻气盛,又被超越祖业的雄心所驱动,吴三桂的叛乱本可以避免。如果康熙皇帝再老成一些,再等待几年,等已经六十二岁的吴三桂寿终正寝之后再采取措施,也许可用和平手段解决“三藩”问题,对中国历史造成的震动会小得多。事实是,在康熙十二年(1673年)九月撤藩诏下达之后,吴三桂经历了长达两个多月的犹豫彷徨。毕竟已经六十多岁了,吴三桂不再有当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锐气。明明大势已去,一向头脑清楚的他还在幻想皇帝能收回成命。可是,身边的幕僚们却比他清醒,他们日夜撺掇他起兵。智囊方光琛的进言一针见血:“王欲不失富家翁乎?一居笼中,烹饪由人矣!”
- 康熙年轻气盛,不等吴三桂寿终正寝,其实给百姓带来不少的震动,但是百姓也是汉人,也不管他满人什么事。
起兵之初,形势对吴三桂颇为有利。吴三桂手下的官兵都是百战之锐,能征惯战。在吴三桂的指挥下,他们很快就拿下了贵阳、长沙、岳州、成都、常德、衡州,一路克捷。所到之处,清军望风披靡。吴三桂又一次饮到了长江之水。他亲临常德指挥,陈重兵于长江南岸,摆出一副汹汹之势。这时,吴军士气高涨,将领中有人主张立明朝后裔以收揽人心,有人主张疾行渡江全师北上,有人主张沿江东下,控扼江淮以绝南北粮道。可是吴三桂拒不表态。时间一天天过去,开始时势如破竹的吴军仍在长江南岸按兵不动。
- 吴三桂没什么战略眼光,不敢称帝,反叛时,还是一味的跟康熙求和。
这个举动暴露了吴三桂的目光短浅。这正是他这个精明的投机者和真正的历史伟人之间的差别,也是注定他不能成大器的证明。他这样的人,在历史脉络的缝隙间可以游刃有余,却缺乏引导历史、创造历史的眼光和识度。武力有时可以决定一切,却不是无懈可击的论据。当他的努力和更多的人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他的英勇、精明、识略都成了礁石上苍白的泡沫。康熙皇帝比吴三桂想象的坚强许多。他身上有着吴三桂所最缺乏的东西——原则性。他并不认同吴三桂的逻辑。就在吴三桂按兵不动的同时,他正在紧张地调动军队,动员种种力量。当他初步站稳脚跟,调整好整个帝国应对危机的姿态后,他对吴三桂做出了回答:将吴三桂留质在京的长子吴应熊、长孙吴世霖处死,其余在京子孙免死,入宫为奴。
康熙十七年(1678),起兵五年之后,六十七岁的吴三桂在绝境中痛苦死去。
三年之后,叛军余部被肃清。吴三桂的子孙后代被彻底杀光,包括襁褓中的婴儿。
- 康熙还是非常的心狠手辣的。
在吴三桂发动叛乱之前七年,洪承畴死了。临死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权力。也许正是这点,使他能够寿终正寝。在悼词中,清廷慷慨地送给他许多美好的词汇,说他“应天顺时,通达大义,辅佐本朝成一统太平之业,而其文亦标名竹帛,勒勋鼎彝”。然而,到了清朝中叶,天下已经平定,朝廷开始大力宣扬“臣节”。这位“勒勋鼎彝”的勋臣终于被政府列入《贰臣传》,昔日的赞词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对他背叛君亲的严厉指责和锋利嘲讽。洪承畴终于以嗜利偷生、不顾君臣大义的罪名,被钉在了道德审判台上。
- 崇祯皇帝想让洪承畴、吴三桂救驾来送死,康熙却对他们两个过河拆桥,自古帝王总无情。
7 郑成功
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
- 这是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时刻,已经是南明政权了。
- 南明隆武帝赐姓朱、并封忠孝伯,这也就是他俗称“国姓爷”的由来。
- 隆武帝->永历帝,隆武帝较有作为,但是已经非个人力量能改变什么了。
南明永历十二年(1658年),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孤城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 郑成功在满洲人身上吃过败仗,失地颇多,这也是选择台湾岛的原因。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郑成功敢收复台湾,主要是了解荷兰。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郑芝龙起初是海盗,因此有很多海外背景。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的生活水平。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汤锦台在《大航海时代的台湾》中说:“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明朝谢杰著《虔台倭纂》说,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明朝由于有禁海令,因此商人和海盗的边界模糊,因为海外通商实际上就是走私,因此武装是必要的。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百分之一百四十,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百分之四百五十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百分之九十。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百分之一百五十。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执着于走私是因为利润颇丰。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
这是郑芝龙当时的实力。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
因此这也看出,郑成功这一成名之仗的厉害之处,主要是补充鸦片战争之殇,并非冷兵器斗不过热兵器。
作为后世的历史阅读者,我读到郑成功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时,心里替他捏着一把汗。因为,人数并不是战争胜利的保障。历史的线头,有时重叠交缠,歧径纷纭。许多我们认为的第一次,其实不过是历史的重复。在鸦片战争中,清王朝拥有的常备军达二百多万,直接调集与英国人作战的有十多万大军,而英国远征军人数最多的不过二万。然而,“英军已处于初步发展的火器时代,而清军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的时代”,人数多寡及武器装备的对比,与郑荷之战惊人的相似。结果却是数万大军都作为英国人的炮灰,大清王朝一败涂地。
与鸦片战争对比,更加体现郑成功的深思熟虑。
虽然人数对比悬殊,但荷兰人并没有绝望。因为在他们眼里,中国人并没有什么战斗力。长久以来,荷兰人对中国人怀有深深的蔑视。天启五年(1625年),曾经跟随荷兰船队在中国沿海参与抢劫的荷兰人威廉·庞德古写成了风行一时的《难忘的东印度旅行》,里面记载了对中国人的观感。他说:“中国人很少听到过枪声,据说一听到枪声就吓得要命。”他们在中国沿海烧杀抢掠,却很少遇到有效的抵抗。在荷兰船的甲板上,挤满了被俘获的中国人,庞德古说:“每当我走上甲板时,这些中国人马上让出一条路来,并且合掌跪在两旁,真像绵羊一般的驯服。”在统治台湾的三十多年中,荷兰人也一再确认了中国人的驯服和懦弱。甘为霖编译的《荷兰人侵占下的台湾》一书载,荷兰人每年向生活在台湾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汉族人收取关税,“获得了不少利益”。虽然人数近十万,居台已百年,这些中国人却视后来的一千多名荷兰人为合法的统治者,甘心缴纳这不合理的税赋。然而,同样居住在这里的日本人却拒不缴纳。“日本人强烈反对缴纳关税,借口他们比东印度公司的人们早来此地六年,所以该地最先是他们所占有的。”因为这一冲突,日本人和荷兰人之间爆发了长时期的互不妥协的对抗。
其实在明朝末年,中国军事的落后,已经受到了西方列强,如荷兰,深深的鄙视。
因为对自身战斗力有这样的自信,所以,贝德尔上尉率领荷兰军队发现他们出城之后,面对的是四千名中国军兵,也毫不胆怯。“荷兰军队以十二人为一排,勇敢地前进,靠近敌人时,连放了三排枪。敌人也不示弱,箭如骤雨,连天空似乎都昏暗起来。双方都有死伤,而中国人并不像预期的那样准备逃跑。”荷兰人大惊失色。他们发现这些中国人远比他们勇敢,和他们以前认识的中国人几乎不是一个物种。“这些(中国)士兵低头弯腰,躲在盾牌后面,不顾死活地冲入敌阵,十分凶猛而大胆,仿佛每个人家里还另外存放着一个身体似的。尽管许多人被打死,他们还是不停地前进,从不犹豫,而只是像疯狗似的向前猛冲,甚至不回头看一看自己的战友有没有跟上来。”
所以郑成功决胜的地方,不同于鸦片战争是因为士兵勇猛不退,让荷兰饼靠枪炮吓退明军。
史称郑成功“果敢刚毅,传之自母”。郑成功的这位日本母亲,有胆有识,性情刚烈。在后来郑芝龙望风而降之日,田川氏拒不同行。清军攻入安平,郑家族人纷纷逃走,田川氏“手持剑不肯去”,清军入门之际,这个日本女人“毅然拔剑割肚而死”。可以想见,这样一位母亲对郑成功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这个日本女人家教甚严,特别对郑成功道德品质的成长颇为关切。“他接受了母亲田川氏的日本式教育,也接受了父亲郑芝龙离开日本之前给他安排的日本武士花房的武士道教育和‘二刀流’(日本武圣宫本武藏所创)剑术。”
郑成功的母亲 田川氏 是非常有胆有识,性情刚烈。
郑芝龙后来投降了明朝政府,成为一名海军高级军官,兼富贵和荣华而有之。他继续半公开地经营他的商业帝国,同时从日本接回了七岁的郑成功。郑芝龙对这个长子非常重视,为他提供了普通人家无法企及的教育条件。郑成功的天姿原本非常突出,经过文武两方面系统的教育,这个少年身上的不凡气象吸引了周围人的眼光。
所以郑成功的配置是军阀世子,一点不比吴三桂差啊。
在严密的专制统治之下,敢于蹈险出海之人,都是一些血液沸点较低的热血男儿。而逃亡海上天不收地不管的自由,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野性和血性。这些海盗们,专靠勇气作为吃饭的资本。在郑芝龙降清之初,他们一时群龙无首。郑成功一树义旗,他们又呼啸而至,聚集在少帅旗帜之下。郑成功天性英迈果决,嫉恶如仇。他知道,要收服这些散漫惯了的海盗,非用严明的纪律不可。因此,郑成功军令如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南明永历二年(1648年)十月,清军袭击厦门。当时负责厦门守备的郑成功三叔郑芝鹏,在慌乱中“席卷珍宝,弃城下船”,引起“岛中腾沸”。战后,郑成功大会群臣,以“贪财怕死”、“临阵逃脱”之罪,斩亲叔郑芝鹏之首,并令将其首级悬街示众三日。郑成功治军不讲情面,往往如此。
郑成功的母亲被清军逼死以后, 开始召集旧部,颇有袁崇焕死后的情节。
郑成功崇尚忠义节气,在明末实用主义弥漫的社会氛围之下,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不因眼前利益牺牲道德原则。
忠义节气 就是不应眼前利益而牺牲道德原则。
这种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理想主义精神,正是明末的中国人极为缺乏的。春秋以降,在日益严密的专制权力的不断挫辱下,中国人日益软熟圆滑,英雄气质不断从这个民族体内消散,实用主义越来越向着苟且、丑陋的方向发展。“生命尊严”和“生命质量”已经成为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一些人彻底放弃生命的优雅,选择了生存重于一切的动物化生存。另一些人虽然不想放弃道义责任,但被专制教育侵蚀得单薄僵硬的生命,不足以承担“英雄主义”的理想,“英雄主义”在他们那里已经异化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迂腐教条的书生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可笑表演。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喜欢春秋战国时期,因为人讲忠义节气,如秦时明月这类作品。 春秋以降,专制磨去了人心中的英雄主义,变得圆滑,推崇实用主义。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反清复明,想的都是国姓爷,而非朱氏族子孙。
在另一篇日记里,梅记载了郑成功特意在他面前炫耀武艺的情形:“他于是上了马,叫我跟着去。我们来到海边平坦的地方,他的一个随从就拿三根约二尺高的短棍,每一根顶端都有一个小圆环,小圆环上贴着一个银币大小的红纸当箭靶。三根棍子在海边插成一排,互相间隔十竿。国姓爷遂插三支箭在他的腰带后面,骑到约五十到六十竿的地方,然后尽马所能的最快速度,疾驰而来,拔一支箭射中第一根棍子的箭靶,第二支射中第二根的,第三根射中第三根的……一路跑来都维持同一个速度,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减速。这样连续骑射两回之后他就下马,走到我的旁边,问我:看清楚了没有?能不能也一样骑射?我推辞说,不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过弓箭,我们是练习射枪的;不过,在我们贵族当中是有类似的娱乐……”通过荷兰人绘声绘色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郑成功具有明显的胆汁质性格特征,外向、活跃、急躁。他言语直率,锋芒毕露,作风张扬,为人狂傲。也许荷兰人的笔端,难免带有敌人先入为主的情绪化倾向。不过,中国人的记载同样验证了郑成功的个性。中国史学家评价郑成功时,往往有这样的语言:“英迈果断有余,而豁达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冲动发怒”,“失在激讦”,“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通过这些评价,我们可以确知,在中国史学家眼里,郑成功“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郑成功的性格
- “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
- “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确实,有许多史实可以证明这些结论。比如,他疾恶过甚,执法过严,部属有小过亦不能宽免,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自南明永历二年(1648年)至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十三年间,被他诛杀的将吏,有姓名可考者七十五员,导致许多将领忍受不了他的严刑峻法,纷纷投奔清人。后来替清军收复台湾的施琅,即是其中之一。
- 严刑峻法是郑成功的特性。
- 施琅这个人在鹿鼎记中提到过,韦小宝很不喜欢。
老谋深算的郑芝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这个个性强烈的长子,竟然敢违抗他的命令,不但不随着自己一道投降,而且后来成为清军最坚定的敌人,并且最终因此带累得老父搭上了性命。
按理说,郑芝龙的考虑无疑比郑成功更理智,更现实,也更深远。这个老海盗,凭着他在中国社会和政治风涛中的经验,已经清楚地判断出改朝换代的大戏,此时实际已经是快唱完了。历史大势不容更改。降清之后,即使不能如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那样封王据土,也一定可能留住自己在福建的广大财富;穿戴异族服装,并不妨碍他继续享尽人间荣华富贵。所以,不论是从郑成功自己考虑,还是从整个郑氏家族的利益考虑,郑成功听从父命,安心归顺,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况且,演变中的中国文化对“忠”的要求,已经不如春秋时代那么严格。“顺天知命”已经不受社会舆论的苛责,甚至能言善辩的降臣们给自己准备的理由十分大义凛然:“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郑芝龙主张投降,也就是不那么苛刻的忠 – 顺天知命。 但是郑成功是主张依靠天险反抗的。
郑成功的选择,不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看来,都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他这枝大木,虽然高大,却终于没有撑起明王朝的天空。历史证明了那些投降者是有眼光和见识的。然而,在当时和后来的漫长中国历史上,“识时务”的“俊杰”出现得太多了,这些人聪明得让人郁闷,理智得让人心灰。只有郑成功的出现,才让历史阅读者稍稍舒一口气。
整个鹿鼎记看下来,作者其实是比较讽刺地写郑成功家、吴三桂家的,同时体现了康熙的明智。
在骑马走进热兰遮城堡的那一刻,郑成功心中充满喜悦,然而他无法意识到这一时刻的历史意义。他所知道的是他赶跑了一千多个红毛夷人,获得了反清复明的基地,他所不知道的是,这次战役是东西半球国家的第一次正式海上对决,是东方取得的第一次海战胜利,也是此后多次海战中唯一一次胜利。他不知道这标志着中国民间的海上武装力量,击败了当时从非洲到南洋所向披靡的欧洲人先进势力,扭转了东亚海洋势力发展的轨道。他不知道这次胜利,使得中国台湾摆脱了像印尼、菲律宾那样被西方残暴殖民三四百年的命运,开启了中国台湾成为汉人主体社会的历史。在风雨如晦的大明末世,郑成功的胜利是整个南明史上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这个海盗之子为中国挣回了一点面子,代表了整个帝国,展现了仅存的一点阳刚之气。
- 这次战役是为数不多的东西海战东方胜利的战役
- 使得台湾摆脱印尼、菲律宾等三四百年西方殖民的割据
经过二百多年以消灭人民的自主性为目标的专制统治,大明王朝子民们的气质变得孱弱、圆滑而又冷漠。他们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口腹之欲”,习惯于向暴力、不义和权威屈服,因为他们的信条有二,一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一是“谁当皇帝都一样”。因此,当满洲人突然闯到他们的城区时,没有多少人感觉惊讶,他们习惯性地口称“顺民”,跪在道路两旁欢迎。
- 这也导致中国人很少有区域自治的风气
- 谁当皇帝都一样,真是历史的悲哀
郑芝龙投降后,往日的郑氏贸易帝国一下子群龙无首,四分五裂,海外贸易陷入低潮。郑成功起兵后,立刻加以招徕整合,重新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商业力量,郑成功由此也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国际贸易商。那个时候,郑成功在东南亚国际贸易中占据绝对垄断地位,他的船队远达日本、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贸易额占整个中华对外贸易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据今日学者估计,郑成功对日本贸易的利润,平均每年约达一百四十一万两银;对东南亚贸易的全部利润额,平均每年在九十三万到一百二十八万两银之间。两项相加,平均每年二百三十四万至二百六十九万两银。如果按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两百元计算,则利润额为每年五亿元人民币左右,其数目十分惊人。
郑成功虽然是民族英雄,但是不依赖与明朝军饷,自己的独立团势力之大、垄断贸易。
如此庞大的利润来源于武力支撑。没有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郑成功不可能在东南亚海上贸易上占据垄断地位。那些不在他直接控制之下的商人,也不得不向他交纳高额的保护费,以获得海上的安全。不听从他命令的中国商船,随时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不妨称郑成功是当时海上最大的海盗集团。
郑成功也靠收高额的保护费。
郑成功与荷兰人在乌特勒支堡的攻防战,是亚洲军事史上东西方之间最早的近代武器攻防战役之一。双方都动用了大量的火药、炮弹,郑军扬弃了传统的弓箭、大刀,也使用了战壕、炮垒的进攻中的防御手段。在战争进行中,梅和他的译员经过郑军阵地时,曾仔细观察了郑军的防御工事,梅惊讶地看到:“他们用那么坚固的防墙,来防守架在那里炮轰碉堡的大炮,以免被热兰遮城堡炮击,那道防墙足足有五六个,甚至七个堡篮那么宽,两个堡篮那么高,约有十六到十七呎(四米八到五米一)那么厚,约有十一到十二呎(三米三到三米六)那么高,在墓园和市场都可看到这样的防墙。”这场战斗显示了郑军突出的学习能力。而这种近代作战方式,在一百八十年来后的鸦片战争中,却根本不被中国军队所知。
郑成功这场胜利的战争,在清朝时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由于郑成功拒不投降,满洲人对郑芝龙的迫害一步步加深。先是软禁在京,后是被捕入狱,最后又举家被流放到宁古塔。之所以始终不杀者,是因为清人一直对招降郑成功报有一线希望。东征台湾,有可能使郑芝龙最终丧命,对这一点,郑成功心里比谁都清楚。因为征台之举,向整个中华证明了郑成功不可能回头。老父也因此没有了利用价值。所以,发兵的那一天起,郑成功在心里其实就在默默等待着不幸消息的到来。
因此郑成功的决定,
- 导致了他和其他降清的将领命运不同,大多数降清的将领最后得到了不差的待遇。
- 导致了郑芝龙的惨死
因此郑成功和满人有杀父不共戴天之仇。
两个接踵而来的噩讯,摧毁了三十九岁盛年的郑成功的心理平衡。就在此时,一件极小的事情成了压断郑成功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郑成功的长子郑经留守厦门,与奶妈私通,生了一个儿子。这类事情其实在“除了石狮子干净,剩下都不干净”的旧式豪门大家并不稀见。然而,治家极严又心绪极度恶劣的郑成功勃然大怒,说:“我欲成大事,乃不能治家,遑问天下!”立命使臣持令箭返厦门,斩郑成功之妻董氏,以明其治家不严之罪,同时并斩郑经、奶妈并其所生子。在厦门的部下,当然无法执行这个过于峻切、有失人之常情的命令。他们集体抗命不遵。郑成功愤懑至极,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在病床上说道:“自国家飘零以来,枕戈泣血十有七年,进退无据,罪案日增。今又屏迹遐荒,遽捐人世。忠孝两亏,死不瞑目!天乎天乎!何使孤臣至于此极也?”临终又叹曰:“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顿足拊膺,“以两手抓其面而逝”。享年三十有九。
- 郑芝龙的死
- 永历皇帝的死
- 儿子与奶妈私通,发令箭以惩,部下不从
郑成功忧愤而死。
附录
参考文献
张宏杰. 2016.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1st ed.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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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影. 2007. “略论‘无名白’.” In 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
明户部主事张绍彦说:“贼之得势在流,而贼之失势在止。”这确实是至理之言。 (张宏杰 2016)